一、离婚协议书要写多少份
离婚协议书需要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部门留一份。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所附条件为协议离婚;所附期限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当这两个条件符合时,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即告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有效期多久
离婚协议书生效后,有效期是永久的。
原因分析: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基于离婚的意思表示自愿签订的一种协议。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之后,其实只能证明协议书成立了,男女双方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向民政部门提交离婚协议书,民政局在办理过程中会将离婚协议书存档,一般只要是在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离婚协议,就是有效的。
在拿到离婚证之后,若双方没有再对该协议进行变更的,那么离婚协议书一直都是有效的。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离婚后,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离婚协议包含的内容有:
1.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共同债务的承担。对于债务问题,无论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在协议中都应该写明如何承担。
2.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情况下,双方应该在协议中约定清楚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探视权的具体事项。
3.一方对另一方的经济补偿损害赔偿及对另一方的经济帮助问题。
4.离婚后关于户口的约定处理。离婚后,户口迁移的问题是很多离婚案件的难点。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以户口强迁为诉讼请求的侵权案件,所以,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该约定清楚离婚后户口的迁移问题。
5.列明属于夫妻个人物品的清单,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三、离婚要交多少诉讼费
离婚案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一、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主要包括:
1、案件受理费;
2、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事项交纳申请费;
3、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二、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一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三、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一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四、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五、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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