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构成既遂的判刑规则:
2、致使公私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应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单位犯本罪则对其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判处本罪个人犯相应的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违法票据承兑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国家票据管理制度及票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1、必须是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所实施的行为。
2、必须是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行为。
3、必须造成重大损失。
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的行为必须造成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至于何谓“重大损失”,有待有权机关作出解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他人不能构成本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于承兑、付款、保证、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可能造成重大损失是出于过失,这种过失一般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至于行为人实施的承兑、付款、保证行为本身,则是出于故意,但本罪属于结果犯,行为人对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因此,本罪似属过失犯罪。
三、违法票据承兑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单位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票据承兑罪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一是行为人因疏忽大意,对票据审查不严,未发现票据违反《票据法》而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
二是行为人发现了票据违法,自以为不会造成损失而予以承兑、付款或保证。这种情况在理论中存在,但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因为行为人既然已发现了票据违法,那么只要是有一点金融常识的人都会知道承兑、付款或保证这些违法票据的后果,更何况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是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更清楚承兑、付款或保证违法票据会造成的危害后果,所以,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不存在过于自信的过失。
三是行为人明知票据违法,也预见到予以承兑、付款、保证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却采取放任的态度,构成间接故意。所以,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在主观方面既可以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出于间接故意。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不可能由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构成。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构成既遂怎么判,需要依据实际情况判刑。对于票据的承兑等业务是需要由金融管理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实际的票据形成原因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 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违法事实后果的, 是可以按照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判决处理的,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