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应这样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应当对全案进行审查,一并处理。
二、刑事案件的流程是怎么走的
刑事案件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3、人民检察院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向法院提交相应证据。
4、法院根据证据做出相应的判决,判决过后,将犯人移交相关部门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刑事案件立案后多久必须结案
从立案起算。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一般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但是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208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事案件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及法定代理人用书状或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以上就是关于刑事案件怎么上诉的相关介绍。希望本篇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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