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贷没还清能够卖车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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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车贷没还清能够卖车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车贷没还清能够卖车吗

一、车贷没还清能够卖车吗

车贷没还清可以卖车,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但是应当及时通知抵押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贷没还清的房子能卖吗

房贷没还清房子,有房产证,且房屋没有被限售或者限售时间已过的,是可以卖的,但是,房贷未还清的房子,房屋产权的状态是抵押,而有抵押的房子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有房贷的房子想要出售,需要还清房贷,解除抵押才行。如果业主没钱还房贷也不用担心,可以和购房者协商,用购房者的首付款帮忙结清房贷。

房贷没有还清的房子处于抵押状态,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

三、车贷没还完可以起诉离婚

可以。车贷没还完可以提出离婚,离婚与是否有车贷无关。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只要感情破裂即可离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车贷没还清能够卖车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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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问题解答如下,
1、根据《公司法》第187条的规定: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可以要求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该如何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可以要求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 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企业破产清算不够清偿债务怎么办
1、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可以要求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
其中第四十六条也有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3、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由此可见,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等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二、无法清算的法律后果
依照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中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及时成立清算组或者清算组没有尽到相应职责的,应当承担以下的法律后果:
1、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股东应在造成损失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
2、股东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三、破产债权怎么进行申报
1、应申报的破产债权的范围。破产法(试行)第三十条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为破产债权。”如果债权人未依法律的规定申报债权,则其程序法与实体法上的权利均归于消灭,即债权不复存在。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2、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指法律规定或指定的债权人向或其指定机关申报债权的期间。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务清册后10日内应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1 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破产公告后3个月内向人民申报债权。
3、申报破产债权的内容。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债权人在申报债权时,应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这些证明材料应包括申报债权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债权的内容和原因、债权的性质等。
4、接受破产债权申报的机关。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向法律规定的机关为之。否则,不发生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破产案件由债权人所在地人民管辖。”
5、破产债权申报的效力。破产债权申报发生两方面的效力:
(1)取得参加破产程序并行使权利的资格和权利,如表决权,依破产程序接受债权清偿的权利等;
(2)债权的诉讼时效因破产债权申报而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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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退休年龄:女:干部为55岁退休、工人为50岁退休。男:干部、工人均为60岁退休。
二、缴费年限:
1、养老部分:男、女均最低缴费15年。
2、医疗部分:男最低缴费25年、女最低缴费20年。
三、补缴年限:自1992年10月起至今,都可进行补缴;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为过渡性,(具体人员审核档案后,才可确定适合补缴哪年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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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市非农业户口的人员(本市城镇):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可享受每月领取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2、本市农业户口的人员:男、女缴费均够缴费年限的人员,退休时将个人账户的金额和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同时,不享受每月养老金及医疗待遇。
3、外阜非农业户口(外阜城镇):⑴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退休时,可在京办理退休手续,并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享受同等待遇;⑵在京打工时,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退休时该职工也可回原籍办理退休手续,并把北京的缴费记录转回该职工原籍,根据当地政策,该职工享受当地的养老及医疗待遇。
4、外阜农业户口:在京打工期间,用人单位给该职工缴费够缴费年限时,该职工在退休时将所缴金额个人账户及国家补贴一次性返还给本人,且不享受养老和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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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工作之日起到现在从未缴纳过社保,且自缴费之日起至退休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2、自工作之日起,原工作单位已给缴纳社保费,从单位出来后自己未继续缴纳社保费,且现在缴费年限不够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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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没有还清的房子是不能进行交易的,因此也不能购买;银行能够放贷的主要条件之一就是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也就是说在你贷款没有还清之前,你的房子都是抵押给银行的。即按照规定,按揭房产抵押登记,银行作为抵押权人,会得到《房屋的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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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贷不还清能不能卖
贷款购买房屋,实际上是将房屋抵押给银行,如果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是房屋的抵押权人,房屋只有解除抵押才能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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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直接相连的单位就是银行,首先要询问办理贷款的房屋是否可以办理转抵押手续,如果可以办理抵押就可以直接简单的将剩余的贷款转到买家的名下,到时贷款就由买家处理,延续之前的缴纳方式,或是缩短年限或是一次性还清贷款免去利息。这就要看买家的资金实力了。
2、如果贷款的银行不能将贷款的房屋办理转抵押手续,就只能选择还清房贷了,因为没有产权证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这时就需要从其他途径贷到房款,可以从中介找到合格的担保公司办理贷款,待到交易尾款全部付清的时候,就可以还清担保公司的房款,然后剩下的就是之前所投入的房屋价值,就是自己的利润。
3、在找担保公司之前,也可以让买方先支付房款的一部分首付,然后再找到担保公司办理不足的房款申请,这样可以省去一部分担保费用,也可以降低贷款数目,等到产权证办下来之后办理过户手续,款项到手,就可以全面解决问题。
4、其实简单的做法就是靠自己的能力还清房贷,如自身能力有限,可以通过人脉资源凑到足够的钱,只要房款全部付清就可以顺利将房屋出售,用所得收入偿还借来的钱全部还回去。
二、房贷的还款方式
1、固定利率还款
所谓固定利率,顾名思义就是在贷款期限内贷款利率不作调整。
优点:利率不随其他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缺点:如果银行下调贷款利率,借款人的贷款利率没有变化,支出的贷款利息或较多
适用人群:收入稳定的客户或生意人
2、等额本金还款
等额本金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数额中,本金保持不变,利息逐月递减。
优点:利息支出较少
缺点:前期还款压力大
适用人群:收入较高的客户
3、等额本息还款
所谓等额本息,是指在贷款期限内,借款人每月按相等的金额偿还贷款本息。
优点:月还款额固定,便于记忆
缺点:总利息支出多
适用人群:工作、收入稳定的人士(比如事业单位员工、白领等)
三、房贷断供会有什么严重后果

一、影响个人征信
一旦房产所有人断供,那么就会出现逾期,如果连续多个月没有还款,那么就会影响到个人的信用记录,以后想申请信用卡,贷款就比较难了。

二、产生罚息
如果房产所有人没有按时还月供,就会面临罚息。

三、房产被拍卖
如果房产所有人出现断供的情况,一般银行会给房产所有人6个月的宽限期,
第一次没有按时还贷款,银行会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提醒;连续3次以上不还月供的,银行客户经理就会直接致电催缴,如果不连续6个月以不还房贷,那么银行就会向申请对房子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优先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以及所产生的罚息。

四、首付可能打水漂
如果房产所有人断供,一但进入法律程序,那房产所有人就会有很大的损失。因为银行会向申请对房产进行拍卖,而的拍卖一般价格都比较低,因为司法拍卖如果第一次流拍,要打折10%-20%再拍
第二场,再流拍再按10%-20%降价拍卖,最终房产拍卖的价格估计只有市价的60%左右。
而拍卖所得的款项,首先要扣除其中产生的各种费用,比如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接着就会用于偿还银行的贷款和罚息。
假如房产所有人买房的时候首付三成,贷款7成,而最终拍卖的价格只有房价的60%左右,那么房产所有人几乎就拿不到一分钱,首付就会打水漂。而且还有可能面临追加偿还银行贷款的责任。
车贷没还清能卖车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车贷没还清可以卖车吗
车贷还没还完不可以卖车。
1,车贷没有还清之前,车辆登记证还在银行抵押,还没有拥有该汽车的绝对使用。
2,想要卖车,必须一次性还清余下的贷款,可以和购车者协商,先支付一定比例的汽车款,去还清余下的贷款,再进行汽车交易,然购车者交纳余下的车款。
3,可以申请汽车变现,找一家垫资公司先垫资将汽车解除抵押,然后再卖掉。
车贷申请条件
(1)购车者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购车者必须有一份较稳定的职业和比较稳定的经济收入或拥有易于变现的资产,这样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这里的易于变现的资产一般指有价证券和金银制品等。
(3)在申请贷款期间,购车者在经办银行储蓄专柜的帐户内存入低于银行规定的购车首期款。
(4)向银行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如果购车者的个人户口不在本地的,还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银行不接受购车者以贷款所购车辆设定的抵押。
(5)购车者愿意接受银行提出的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车贷提供资料
一、个人借款申请书;
二、本人及配偶有效身份证明;
三、本人及配偶职业、职务及收入证明;
四、结婚证(未婚需提供未婚证明,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除外)及户口薄;
五、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原件,并提供其复印件;
六、与经销商签订的购车协议、合同或者购车意向书;
七、已存入或已付首期款证明;
八、担保所需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九、合作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车贷办理渠道
银行贷款
选择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贷款买车,贷款利率适中,且可选车种类多。不过实际在办贷款过程中比较花费时间和精力,银行为控制风险,通常审核时间较长,且需要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很多。如果你想要申请又不怕麻烦,银行贷款是不错的选择;
信用卡分期
众所周知,信用卡分期是没有利息费的,这也是通过信用卡分期买车的最大好处。同时,信用卡分期方便快捷,一个电话也可搞定。有时遇到银行和汽车经销公司合作的时候,还能享受一定的折扣。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分期虽然没有利息费,却有手续费,分期时间越高手续费率越高,通常分期超过一年的手续费率就会与银行同期消费贷款利率持平或略高。
汽车金融公司
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买车,除了方便快捷以外,申请门槛还不高,只要消费者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并且支付了贷款首付,就能够申请到贷款。不过消费者也需要注意,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买车,贷款成本通常比较高,一般您除了需要支付贷款利息费外,还有手续费等一系列的费用产生。
小额贷款公司
通过小贷公司贷款买车,门槛不高,车型选择不受限制,费率相对银行高一些。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较灵活,审批相对银行来说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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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有贷款没还清可以买吗?
贷款没有还完的二手房仍然是可以进行交易的,只是在交易过户和后期的手续办理的过程中,相对于没有贷款的二手房要多一些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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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抵押物拍卖的清偿顺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反担保抵押物的范围反担保抵押物可以是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也可以是借款人其他自有住房或第三人合法房产。目前,担保中心要求借款人申请贷款担保所需提供的抵押物就是其申请贷款所需购买的房屋。
二、哪些财产不得作为反担保的抵押物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作为反担保的抵押:
1.土地所有权;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和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的除外;
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3.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4.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5.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
1、处理抵押权的方式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债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买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提讼。所谓拍价,是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协商抵押物的价值后,折抵债权的款额。所谓拍卖,是指在公开的拍卖市场上以公开竞价的方式,与出价最高的买者成交的买卖活动。所谓变卖,是指由第三方有权利的部门(如),将抵押物卖给一个或多个特定的买者的活动。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权人清偿。处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多于债务的本金利息的部分,应该归还给抵押人。
2、债权人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物拍卖清偿顺序按照以下规定清偿: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按登记顺序先后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我向领导行贿4万够犯罪吗,我不清楚
[律师回复]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
(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
(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
(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
(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多次索贿的;
(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
(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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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还清贷款的房屋可以买卖吗
可以。方法一:转按揭,是指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而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方法二:用买方的首付款缴清剩余贷款。方法三:利用银行贷款来缴清剩余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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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贷款买车还没还清,能卖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贷款买车贷款没还完汽车是不能交易的,只有在贷款还完后办理解押登记,才可以办理转移登记,这个时候该机动车才能卖掉。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扩展资料:《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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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地下车位能够买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回迁房地下车位能够买卖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是否被抵押等,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又无其他合适的房源可买:在合同中约定的买卖条件实现时,既解决了买方住房的燃眉之急,多不利于买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或叫全部产权,在和卖房者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买方除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外,并且一旦出事。若一定要买,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全部付款条件、部分产权。即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买卖转让无证房屋的,容易产生风险,同时要注意该房是否有共有人,能否有其他的变通方式,卖方不能解除合同,这样,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又能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这里须注意的是。另外。因此回迁房的买卖转让应是已办理了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可知的因素过多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建议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的形式。有人问因急需住房。对于拥有部分产权的,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不得转让:回迁房买卖时,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即可、小产权,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暂不宜购买,必须无条件的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房屋转让。如果确实想要。律师认为,使其既可买房、无产权两种,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待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共有人是否同意。部分产权一般是指土地为划拨,对于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但考虑到这样操作往往因时间长。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对已看中确实想要但又无证的回迁房,又可减少风险、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便可进行交易,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当卖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时,非不可抗力,还是以谨慎为宜
回迁房地下车位能够买卖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回迁房地下车位能够买卖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是否被抵押等,可以在协议书中约定,又无其他合适的房源可买:在合同中约定的买卖条件实现时,既解决了买方住房的燃眉之急,多不利于买方,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或叫全部产权,在和卖房者签定合同的时候可以订立附期限的合同,买方除要求卖方提供回迁协议及其身份证明外,并且一旦出事。若一定要买,以产权过户为合同生效条件及全部付款条件、部分产权。即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是明确禁止买卖转让无证房屋的,容易产生风险,同时要注意该房是否有共有人,能否有其他的变通方式,卖方不能解除合同,这样,未交纳土地出让金的,由公证处向出卖方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又能尽量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这里须注意的是。另外。因此回迁房的买卖转让应是已办理了产权证书的房屋,不可知的因素过多回迁房一般分为有产权,建议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的形式。有人问因急需住房。对于拥有部分产权的,购买者只需要查验房屋所有权证。有产权的又分为大产权,不得转让:回迁房买卖时,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好办理产权证的相关事宜及违约责任即可、小产权,也可以与卖方协商将购房款办理提存公证,暂不宜购买,必须无条件的以双方约定的价格进行房屋转让。如果确实想要。律师认为,使其既可买房、无产权两种,将由买受人补交土地出让金。即,待该房屋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办理过户手续后,共有人是否同意。部分产权一般是指土地为划拨,对于拥有全部产权或部分产权但尚未办理产权证的。但考虑到这样操作往往因时间长。对于拥有全部产权且已办了产权证的回迁房在买卖时,对已看中确实想要但又无证的回迁房,又可减少风险、产权所有人身份证明便可进行交易,在办理回迁房的产权过户手续时,当卖方办理了房屋产权证书时,非不可抗力,还是以谨慎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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