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能否作为反担保方?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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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法律上,银行是可以作为反担保方的,因为银行作为反担保方是符合法律规定且有效的。具体说来,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如担保人等,同时担保人也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人。在遇到银行能否作为反担保方的问题时,可以参考本文。
银行能否作为反担保方?

一、银行能否作为反担保方?

银行是可以作为反担保方的,银行作为反担保方符合法定条件是有效的。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方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反担保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责任赔偿责任四项。民事责任指的是如果主合同无效,则担保合同也无效。民事连带责任指的是如果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则由担保人进行偿还。以下是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中的前三种主要责任内容

1、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也就是说如果担保人存在过错,那么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还是由担保人独自承担。

(2)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2、民事连带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也就是说,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这时候,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这样的民事连带责任。

3、担保(保证)责任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担保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担保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这样的一种担保责任。

三、反担保人是否可以向担保人追债

反担保人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担保人还债后可以要求反担保人追偿。

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债务人在履行还款义务时下落不明或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在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却无法得到有效的追偿,而再设置的一个保证担保人追偿权的反担保人,来对担保人的追偿权有效行使进行担保。

银行能否作为反担保方的问题答案是肯定的,银行可以作为债务人的担保人。作为反担保人需要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以及担保责任这三种主要的责任。反担保人是不可以向担保人追债的。针对上述文章中的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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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银行担保人承担啥责任
1、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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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财产保全反担保可由银行提供担保吗
[律师回复] 1、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不能要求反担保的,如果被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也可以通过提供担保解除财产保全措施,银行可以为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3、第二十二条,财产纠纷案件,被保全人或第三人提供充分有效担保请求解除保全,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准许。被保全人请求对作为争议标的的财产解除保全的,须经申请保全人同意。
4、第二十五,条申请保全人、被保全人对保全裁定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作出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后十日内审查。
对保全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变更;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对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申请复议的,人民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并采取保全措施;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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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作为担保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银行作为担保人是符合法律规定,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银行是可以作为担保人的,但是也必须符合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担保人的条件,也就是具有一定的履行义务的能力,实际上也就是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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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银行反担保保函和保函的区别
[律师回复] 银行反担保保函就是第三方为银行做担保;银行保函就是银行为你做担保,这就是两者之间的区别。
相关知识:保函的作用
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立即向船公司交回全套正本提单,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海牙规则和维*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不得对抗第三方,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且保函也无效。
保函的权责
1、委托人
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
2、担保人
是保函的开立人。担保人的权责是:
(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
(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向受益人付款。
(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有权处置押金、抵押品、担保品。如果处置后仍不足抵偿,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
3、受益人
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受益人的权利是:按照保函规定,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或连同有关单据,向担保人索款,并取得付款。
因此,建议您需要了解清楚之后在办理与之相关的业务,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此外本文还介绍了保函的作用和权责,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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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作为担保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银行作为担保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担保的法律规定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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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银行存单质押反担保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可以的。
存单质押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也有银行办理与本行签订有保证承诺协议的其他金融机构开具的存单的抵押贷款)作为质押。
存单作为自然人的债权凭证,在现实中是权利人一项特殊的财产证明,它赋予权利人(存单所有人)随时向出具存单的金融、储蓄机构请求支付存单所载金额的权利,一旦提出请求,则债务人须无条件支付权利人全部款项本息,除非债务人出具有效证据证明存单的非真实性或者司法、的查封、冻结程序已执行,否则无任何抗辩理由。基于此,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存单常被用于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形式,即存单质押。
存单质押的方式有二:
一是以自己或他人的定期存单做质押从金融机构贷款。用于向金融机构贷款质押的存单,贷款机构会在核实存单的真实性以后,通知出具存单的存款银行办理资金冻结即登记止付手续,俗称“核押”,并与借款人签订质押贷款合同,同时将存单保存在贷款机构手中,以防止存单所有人在借款人归还全部贷款本息之前将存款提走
二是自然人之间或者自然人与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法人、其他组织相互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由债务人以自己所有或是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作为债权的质押担保。债务人为向债权人(非金融机构)担保自己的履约能力,把自己或第三人所有的存单交由债权人占有,以此作为自己的债务能如期履行的担保,并与债权人约定,在债务到期后,如债务人不能全部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可以此存单上的款项优先受偿。
此两种方式的质押在我国法律上称之为“权利质押”或“权利质权”,其中存单质押的相关规定分别见于我国《担保法》第75-76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1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0-102条和《物权法》第223-224条。
目前,存单质押已被各国广泛采用,如在英国等欧洲各地被作为债账或其他应收款担保之列予以认可,而《统一商法典》则在最近的修订中把存款账户作为动产担保交易的担保物种类之一,以消除此前因普通法的不确定性而给存款人融资带来的不便。
实践中,存单质押的风险存在于质押是否有效设立,以及质押权的实现方式能否保障债权人(质权人)的利益。由于上述两种质押方式在质押的有效设立与质权实现的保障方面存在差异,故就两种不同方式的质押风险分别阐述。
银行贷款中的存单质押
对于以存单质押向银行贷款的情形而言,存单质押的风险主要表现为存单本身的瑕疵以及存单真实合法但银行未能办理登记止付手续而使质押流于虚空。
这两种风险只在于银行一方。若存单本身系变造、伪造的假存单,而贷款银行并未核实及发现漏洞而予放款,那么当贷款到期时借款人可能无力偿还本息,此时因存单的瑕疵而致银行不能如愿实现质权,此即存单质押未能有效设立。或者存单本身系有效合法,但银行工作人员由于故意或工作失误而未将用于质押的存单进行登记止付处理,此时出质人仍可办理挂失并提走质押款项。
无论前者的无效质押还是后者的质押设立后存在漏洞,此两类情形都将导致贷款担保形同虚设,而贷款机构在贷款到期借款人未能清偿贷款本息时,只能依普通债权向借款人请求偿还银行付出的贷款本息总额,这对银行来说是极具风险的,以第三人存单质押的情形风险更甚。因此,中国银监会于年7月3日颁布并施行的《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办法》第6条规定:“以第三人存单作质押的,贷款人应制定严格的内部程序,认真审查存单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防止发生权利瑕疵的情形。。
你好,最近我的朋友想要弄银行的事儿。因为她手里没有钱,所以想要贷一笔款,请问有关银行反担保抵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抵 押 人 (以下简称甲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成都市建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根据 (下称主债务人)和乙方签订的 号《 委托合同》(下称委托合同)以及乙方和 (下称主债权人)与乙方签订的 号《保证合同》的约定,乙方作为担保人为主债务人向主债权人提供 保证担保。为了保障乙方担保债权的实现,甲方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抵押反担保的主债权:
乙方为主债权人依据于 年 月 日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对主债务人享有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保证担保而对主债务人享有的担保债权。
二、抵押权的存续期间:
抵押权的存续期间至被担保的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日止。
三、反担保抵押财产:
甲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或使用权的财产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抵押财产位于 ,面积为 平方米,价值为 万,已抵押给 银行,该行同意乙方作为第二顺为抵押权人,将该抵押物剩余价值《抵押财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一)乙方代为主债务人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复息、主债务人违约金、抵押财产保管费和实现主债权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主债务人支付给乙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之日起按日1‰计算。
(二)委托合同中约定的主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三)乙方为实现抵押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甲方承担办理反担保合同公证和抵押物评估、登记、鉴定、保险、保养、保管等涉及的费用。其相关权利证书和全部法律文件由乙方保管。
(二)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如果乙方认为甲方提供的抵押物需要保险的,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投保期限要长于担保期限六个月。抵押物保险的相关单据由乙方保管。抵押期间,若抵押物发生投保范围内的损失,甲方同意乙方将取得的保险赔偿金按以下原则处理:
1、由乙方存入指定的帐户;
2、如主债务人按时足额履行债务,乙方将保险赔偿金全部归还甲方;
3、如主债务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债务,乙方承担代偿责任后,保险赔偿金用于甲方向乙方偿还债务。
若乙方认为所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担保其债权,甲方应在15日内另行提供相应的担保。
(三)抵押期间,甲方应合理使用抵押物,负责抵押物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乙方有权对抵押物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甲方应积极配合。当抵押物价值明显降低时,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价值部分相当的抵押物,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四)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抵押物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五)甲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六)当乙方代偿后而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乙方代偿后的5个工作日内,协商将抵押财产折价处理;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抵押财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乙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如不足以清偿的,乙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甲方追偿;抵押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乙方后的余款属甲方所有,清偿后15内交付甲方。
(七)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抵押财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甲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在事前七日通知乙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乙方。
六、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在15日内将抵押物及其物权凭证交还甲方。
七、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上述担保金额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依法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1): 盖章(或签字):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2):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3):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上面就是银行反担保抵押合同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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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作为反担保人想要取消担保。反担保人怎么取消担保
通常来说,在合同规定的担保期间,担保人和借钱方的连带关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贷款合同上担保规定的担保期限到期,那么担保关系在到期后就自动解除。另外,在执行担保的历程中,需要是借贷和担保三方共同约定解除担保,才能在担保执行的历程中解除担保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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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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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作为反担保人的条件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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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朋友要用银行贷款购买一处房产 现在需要签订一份反担保协议 想问一下银行贷款反担保协议是什么样的 怎么写
[律师回复]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充分协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贷款:   
(一)贷款种类________;借款用途_________。   
(二)贷款金额_________(币种及金额大写)。   
(三)贷款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还款方式_______(分期还款的日期和金额为: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____年__月__日归还_____元)。   
(四)利率为月息____‰,按____计付利息(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二、保证人与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保证人保证期间: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四、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以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   
五、借款人应按合同订立的期限归还贷款本息。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如需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贷款到期前15天向贷款人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延期协议签定后,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六、借款人应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对挤占挪用贷款在挤占挪用期间按日利率____计收利息。   
七、借款人承诺:
(1)向贷款人提供真实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及所有开户行、帐号、存款余额等资料。
(2)接受贷款人对其使用信贷资金情况和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监督。
(3)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并按期清偿贷款本息。
(4)用本企业资产对他人债务进行担保,应事先通知贷款人,并不得影响贷款人到期收回贷款。
(5)借款人法定代表人更换、改变住所或经营场所以及减少注册资金时,应事先通知贷款人。
(6)借款人因实行承包、租赁、联营、股份制改造、分立、被兼并(合并)、对外投资及其他原因而改变经营管理方式或产权组织形式时,应提前通知贷款人,并落实债务和还款措施。   借款人违反本条任何一款内容,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停止发放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或采取其他信贷制裁措施。   
八、贷款人依照本合同规定提前收回贷款本息时,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九、贷款人依照本合同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本息,均可直接从借款人帐户中扣收,并可在必要时商请其他金融机构代为扣收。   
十、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
一、其他事项:   
(一)   
(二)   
(三)   十
二、本合同一式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持一份。本合同自各方签章之日生效。   签约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我想申请银行借贷,但是不知道如何处理担保问题,想问问银行借款反担保合同范本有什么规定吗?
[律师回复] 反担保合同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而与债务人以及反担保保证人签订的担保合同。如银行对借款人发放保证贷款时,保证人因要承担风险,故要求借款人为自己再提供担保,借款人为保证人所提供的担保即属反担保。签订的合同即为反担保合同。
  借款人: (以下简称甲方)
  担保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反担保人: (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融资需要,申请乙方为其向 银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期限为 月的借款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元,为了确保安全,丙方应甲方要求担任甲方的反担保人,向乙方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现丙方自愿以自有的财产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经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 丙方提供反担保的形式
  丙方以自身全部资产作为乙方为甲方担保的反担保 ,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反担保的担保范围
  
1、乙方代甲方向银行归还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息、罚息、违约金、赔偿款及实现债权的全部相关费用。
  
2、 甲方应支付给乙方代偿资金利息及违约金(月利息按代偿金额的2% 计算,违约金每天按担保总额的1‰计算,计算期间:乙方代偿之日至甲方履行清偿义务之日)
  
3、乙方为实现对甲方的追偿权和抵押物优先受偿权而支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设定的保证权利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保证责任也消灭。如甲方未按时履行偿还贷款本息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直接向丙方追索。
  
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后另立补充条款。若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同中发生争议、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述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乙方已提示甲、丙双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丙双方要求对条款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认识一致。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签字后生效,签约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日期:
你好,我朋友在银行工作,他有关于银行承兑汇票的问题咨询我,我对这方面也不是很清楚,请问银行承兑汇票反担保合同模板提供一份?
[律师回复] 银行承兑汇票反担保合同 瑞银票反保字(200 )年第( )号 担 保 人:上海瑞银担保有限公司 出 票 人: 反担保方:
1、反担保企业:
2、反担保企业:
3、反担保企业:
4、反担保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5、反担保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6、反担保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7、反担保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8、反担保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9、反担保自然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出票人因
需要,与
(金融机构)签订编号为承兑字( )年第( )号《银行承兑协议》,申请银行承兑汇票
张,金额总计人民币(大写)
元,承兑期
限自


日起至


日止。担保人同意为上述承兑汇票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


日与出票人签订了编号为瑞银票保字(200 )年第( )号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合同》。 第二条 上述反担保方(企业/自然人)一致同意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 保证方式:连带共同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
(金融机构)与出票人所签订的《银行承兑协议》约定的由银行垫付票据款之日起二年,具体条款详见《商业汇票承兑保证合同》。 保证范围:
1、出票人应向承兑人偿付的票据款项和由此产生的利息、逾期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担保人因诉讼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人员工资(限2人)、执行费、公证费等一切与诉讼相关的费用;
3、担保人代为偿付票据款后《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合同》规定的逾期违约金。 第三条 出票人逾期无法足额交存应付票据款的,可由反担保各方直接向承兑人偿付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全部债务。 第四条 出票人逾期无法足额交存应付票据款,由担保人偿付的,反担保各方应承担担保人与出票人签订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合同》项下的由出票人承担的担保人代偿金额、诉讼费用和逾期违约金。 第五条 反担保各方应在收到担保人的《催款通知书》之日起
日内代出票人偿付上述第二条规定的全部债务。因反担保各方违约导致诉讼,反担保各方应承担由此付出的诉讼费、律师代理费、人员工资、差旅费等一切费用。
第 3 页 共 5 页 第六条 反担保方代出票人向
(金融机构)支付应偿付债务或向担保人支付担保债务后,即可向出票人主张追偿权。 第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承兑人和担保人如果未经反担保方同意,不得与出票人商定变更担保金额、改变币种、提高利率、延长期限。否则,反担保方可对变更部分不承担反担保责任。 第八条 担保人代出票人向
(金融机构)支付应偿付债务后,反担保方和出票人一致允许担保人自行决定将担保债权转让给任何第三人。但应在转让时书面通知反担保人和出票人。 第九条 管辖约定:本合同发生诉讼时的管辖法院为签约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十条 特别约定:
(金融机构)若以出票人和担保人为被告提起诉讼,主张债权时,反担保方可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并请求法院在判决书或调解书的主文上明确反担保方各反担保人的追偿权,以期避免讼累、节约司法资源和各方精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担保人与
(金融机构)签订编号为
的《 保证合同》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是担保人与出票人所签订的瑞银票保字(200 )年第( )号《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合同》的从合同,但不因主合同无效而减免各反担保方责任。即各反担保方仍需对出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按本合同第二条的保证范围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十四份,担保人四份,出票人、各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 4 页 共 5 页 (此页无正文) 担保人(公章):上海瑞银担保有限公司 出 票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杨浦区国宾路36号 2006室 住 址: 邮政编码:200433 邮政编码: 反担保企业(公章) 反担保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反担保企业(公章) 反担保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住 址: 住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第 5 页 共 5 页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 址: 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 址: 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 址: 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 址: 邮政编码: 反担保自然人(签名): 住 址: 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这里提供一份银行承兑汇票反担保合同模板,你可以参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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