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退赃和不退赃有区别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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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盗窃罪退赃和不退赃是有区别的,如果是行为人涉嫌盗窃罪但是积极的退赃退赔的,此时人民法院在对该涉嫌盗窃罪的行为人定罪量刑的时候,是可以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的,但是如果是行为人不退赃退赔的,此时是不会被减轻或者是从轻处罚的。
盗窃罪退赃和不退赃有区别吗?

一、盗窃罪退赃和不退赃有区别吗?

盗窃罪法院退赃的处理方式是按照盗窃罪的规定从轻或减轻处罚

不退赃款法院可以启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可以强制执行同时犯罪分子不积极退赃的,可以视为其没有悔罪表现,不会予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罪构成的五种情形是什么?

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应为达到规定数额80%以上。虽然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具有未成年人作案、全部退赃退赔、主动投案、被胁迫作案等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情形,可以不作犯罪处理。

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

2、多次盗窃

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入户盗窃

对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4、携带凶器盗窃

所谓携带凶器盗窃的“凶器”应为两类。一类是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如枪支弹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这些在办案实践中应当由规定的部门进行鉴定。另一类是为盗窃而准备的凶器,不属于国家管制的器具,如棍棒等。

若在盗窃中,将携带的凶器向被害人加以显示或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凶器、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的,则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5、扒窃

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秘密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是扒窃。只要实施了扒窃行为,就构成犯罪,不论窃得财物多少。

三、构成盗窃罪会怎么判刑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千元至3千元以上。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朔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至10万元以上。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与“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同情形的,是“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盗窃国家一级文物的,亦要依本幅度量刑即处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退赃和不退赃对人民法院对行为人的定罪量刑有着很大的影响,退赃退赔是法定的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之一,行为人可以通过积极的退赃退赔来减轻处罚。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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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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