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提出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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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等等。下文中,将具体为大家讲解女方提出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女方提出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一、女方提出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在离婚时,男女双方均争取孩子抚养权,在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是需要参考孩子目前的实际生活和学习状况等情况,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双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双方都争取孩子抚养权,且达不成一致意见的,除非女方具有确实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况,一般人民法院会将抚养权判给女方。

八周岁以上,双方对抚养权归属发生争执的,要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因此,如果孩子已经八周岁或者更大一些,要争取到孩子抚养权,必须得到孩子的认同,让孩子更愿意跟母亲一起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女方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优先考虑的情形如下: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如有家庭暴力等,那么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等。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或女方家庭更有时间照顾孩子,那么女方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二、诉讼过程中如何有效地去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1.若两个孩子均是未满两周岁的情况,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抚养为原则。如果母亲一方坚持要抚养两个小孩,且不存在任何不利于抚养孩子的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法院一般会判决两个未满两周岁的孩子归女方抚养。

2.若两个孩子均年满八周岁的情况,以尊重孩子的意见为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在诉讼过程中,如果男女双方都对年满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争夺不下,均要求两个归自己抚养。

那法官一般都会通知男女双方将孩子带过来法院询问,认真听取孩子的意见和想法,若两个孩子都是想要跟父/母其中一方生活的话,那法院就不应该再本着公平原则判决一人一个,而应该尊重孩子自己的真实意愿。

所以诉讼离婚当事人,若想要争取年满八周岁孩子的抚养权,应该要跟孩子培养好感情,让孩子内心认可自己,愿意跟随自己。这样才能有效地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3.若两个是双胞胎的情况,应考虑其特殊性,共同生活比分开生活更为好

4.若两个孩子,其中一个孩子是年满八周岁,另一个是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情况,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利益和身心健康作为出发点为原则

对于一个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的,法院理应是尊重孩子的意愿,若该孩子已经表明态度说想要跟父/母其中一方生活的话,那另外一个已年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孩子是否就一定会判归另一方生活呢?

并非如此!要想改变上述判决思路,还得从多方面进行考量:

两个小孩是否长期跟随父亲/母亲一方共同生活,或者是跟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共同生活。特别是在男女双方分居后,长期跟随哪一方生活,也会成为判决抚养权归属的重要因素。法院会本着不宜改变子女的生活状态去判决。

年满八周岁的孩子在表达自己意愿的时候,在表明自己想要跟父亲/母亲一起生活的同时,也表明自己想要跟弟弟或妹妹一起生活。这种情况的话法官会参考两个孩子是否一直以来都是共同生活,相互之间是否比较有依赖性。若确实存在此种情况的话,法官会尊重大孩子的意见,也因为小孩子较小,法官倾向于将小孩子的抚养权判给直接抚养大孩子的一方。因此,在大孩子也愿意跟兄弟姐妹间一起生活的情况下,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会更有可能性。

离婚当事人在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的时候态度是否足够坚决。虽然这条不在法律上有明文规定,但是很多时候法官为了降低上诉率,从而对双方进行调解或选择平衡双方的利益。这时候当事人坚决的态度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5.若两个孩子均是已满两周岁不满八周岁的情况,法院正常是以一人抚养一个为原则

若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确实想要争取两个孩子的抚养权,也不必灰心觉得孩子就必然会一人一个。可以根据上述第四点的思路去准备,想必也会存在转机。

因此,法院在确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时,不仅应考虑到未成年子女的年龄、性别、生活与教育环境等各种客观因素,而且还要考虑到他们的心理需求、精神需求、自身意愿及情感等各种主观因素,以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心身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去实现他们的最大利益。

而作为父母的当事人,在面对争取抚养权的时候,任何因素都不容轻视,哪怕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都要给予百分之百的重视。

在诉讼过程中,法官除了参考双胞胎的特殊性之外,还需要从双胞胎子女的生活、学习环境与条件以及跟随父亲或母亲哪一方生活时间更久等因素去参考,据此作出对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的判决。

离婚时,往往男女争夺孩子抚养权是很容易对簿公堂。对于女方而言,由于在很多方面都不占优势,因此要争取到抚养权可以说并非易事。那么,女方提出离婚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相信通过上文的讲解,大家对该问题已经有所了解。若在这方面还有其他疑问,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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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如何争孩子抚养权
(1)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女方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等等。下文中,将具体为大家讲解女方提出离婚如何争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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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争取抚养权要有什么前提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争取抚养权要有什么前提问题解答如下, 争取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和孩子关系不好,仍可以争取到抚养权。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所以,现在和孩子关系不好,只是影响到判决的一个方面。如果在己方照顾下子女能够健康成长,有足够的物质、精神支持,仍可以争取到抚养权。
二、具体的抚养权判决,依据下列原则: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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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抚养权的前提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三、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争抚养权要提供什么证明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争抚养权要提供什么证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需要注意的是,不管你是不是出于对孩子的爱争取他的抚养权,都不要在孩子的面前争吵,这会造成对孩子的伤害,最好是先和孩子沟通,做好工作,如果你觉得你控制不住自己情绪,可以请个专业的律师和对方谈孩子的问题。
争取抚养权要提供什么证明
[律师回复]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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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妈妈住在一起。如果孩子不满两岁,双方为争夺孩子的监护权而无法达成共识,除非该妇女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与孩子一起生活,否则法院一般都会把监护权交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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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争抚养权得提供什么证明
[律师回复]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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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争取
离婚案件中,女性争取子女抚养权要慎重。需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女方的抚养能力和男方的不良行为。一般来说,未满两周岁的孩子会随母亲生活;孩子满八周岁的,要考虑孩子的意愿。女方的抚养能力包括经济状况、住房条件、教育水平等。如果男方有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问题,这将为女方争取抚养权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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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法定前提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抚养权的司法解释。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
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
2、尚未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
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
4、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负担子女的抚育费;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始终反对的,离婚后,应由收养方抚养该子女。
1
5、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
1
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
7、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1
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
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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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离婚后如何争取抚养权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有利条件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参照《子女抚养意见》中的规定,判由男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6、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8、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二、男方争取抚养权时应做好的证据准备 对应以上条件,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   5、对方有吸毒、赌博、酗酒等恶习,或有虐待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证明   6、子女随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并且祖父母要求且能力帮助照顾外孙子女的证明   7、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求与父亲生活证明(一般法庭会单独询问)   8、男方有相当强的工作能力及经济收人的证明
男方争夺抚养权的前提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男方争夺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首先必须了解什么情况下,孩子判给男方的可能性大
1、 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2、 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3、 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4、 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机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5、 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的。
6、 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二、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三、继父母的对继子女的抚养权
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关系和一般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同,具有姻亲关系和教育抚养关系,但不具备血缘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是可以解除的,由此推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生父(母)和继母(父)都要求抚养该子女的,抚养权归生父母所有。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母不愿意继续抚养的,认为抚养关系已经解除,该子女仍由生父母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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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怎样争取孩子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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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太原争抚养权要提供什么证明
[律师回复] (一)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经济条件、教育程度等差异可能会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如果一方的教育水平比较高,可以对孩子学习方面进行指导。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二)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三)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四)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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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想争取抚养权的怎么收集证据,争夺抚养权该提交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一、双方都想争取抚养权的怎么收集证据
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最好是聘请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为好,因为婚姻律师一般不考虑您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考虑如何达到委托人的目的。这里就争取子女抚养权取证问题提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二、争夺抚养权该提交哪些证据
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件基本上都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大的原则就是要儿童利益最大化,无论是我国婚姻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儿童权益公约,都体现了这个理念和原则。
三、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案件,审判原则有三个: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除非母亲根本没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这两点都要具备。
2、两周岁到十周岁孩子的抚养权,要看父母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条件。
3、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四、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形式:
1、工作收入证明;
2、住房证明;
3、孩子户籍上学证明;
4、照片、录音、录像:反映孩子跟父母哪一方关系更好;
5、父母的品行或身体疾病的证明。
证据取得方式:通过单位、学校、居委会、医院等相关方面。
双方都想争取抚养权的怎么收集证据,争夺抚养权该提交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一、双方都想争取抚养权的怎么收集证据
多数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最好是聘请婚姻家庭方面的律师为好,因为婚姻律师一般不考虑您是出于何种原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而只考虑如何达到委托人的目的。这里就争取子女抚养权取证问题提请您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不大,但这并不表示就没有差距,比如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很多时候,孩子特别对于学龄前儿童,不是夫妻一方带,而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再者,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最后,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所以在一般情况下,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对其最为有利一方抚养。
二、争夺抚养权该提交哪些证据
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件基本上都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大的原则就是要儿童利益最大化,无论是我国婚姻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儿童权益公约,都体现了这个理念和原则。
三、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案件,审判原则有三个: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除非母亲根本没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这两点都要具备。
2、两周岁到十周岁孩子的抚养权,要看父母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条件。
3、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四、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形式:
1、工作收入证明;
2、住房证明;
3、孩子户籍上学证明;
4、照片、录音、录像:反映孩子跟父母哪一方关系更好;
5、父母的品行或身体疾病的证明。
证据取得方式:通过单位、学校、居委会、医院等相关方面。
表姐最近正在办理离婚手续,需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请问争取抚养权证据目录需要提供什么呢?
[律师回复] 关于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规定在《婚姻法》的36条和37条,当然,都是一些基本原则性的规定,大体精神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从女方的角度来讲,什么情况下,法院将孩子判归女方抚养的可能性较大呢?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
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随意随母亲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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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提出离婚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我国女方提出离婚时,想要争取抚养权的应积极的证明自身更适合抚养这类子女、对方有虐待孩子行为的,我国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这类想要争取的当事人应积极的提供相应的证据,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争取这类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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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抚养权怎样争取,争取的几率大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关于孩子抚养权: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一般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处理,如果孩子较小,随母亲可能性大.如果是两个子女,一般父母各抚养一个.不抚养孩子一方有探视权,同时需要支付抚养费,一般以实际收入的20%-30%为限.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以上比例确定。抚养费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或者支付抚养费的实际经济情况相应变更,可以要求增加也可以要求减少。不能以不要抚养费为由剥夺对方的探视权,是违法的。相关法律依据如下:《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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