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彩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带有以缔结婚姻为目的的赠予性质,接受彩礼本身就蕴涵着对方答应结婚。双方缔结婚姻关系,目的达到,这种赠与行为就有效存在,彩礼归受赠人所有。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在彩礼返还纠纷的案件中首先的一步就是要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一)这种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
(二)如果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丢失无法恢复,那么还能依靠当时双方谈话时涉及婚嫁的录音,后期对方承认双方关系的录音亦能派上用场;
(三)双方之间举行过订婚仪式;
(四)双方曾一起拍过婚纱照。但在这里特别提醒一句,双方共同生活并不必然意味着双方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
三、退婚彩礼官司告谁
由于实践中,给付彩礼并不单纯是男女双方之间的事情,更多的涉及到两个家庭的往来。因此诉讼中的主体资格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男女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的,不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实际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而应以男女双方作为彩礼返还的权利人与义务人。一方以不是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抗辩,拒绝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一方提出返还彩礼之诉的,由于彩礼的给付人与收受人并不局限于男女双方个人所用,也有可能是女方家庭所用,因此,直接列彩礼的实际给付人与收受人为诉讼当事人,既符合实际的权利义务状态,也有得真正解决纠纷。
四、订婚之后没结婚需不需要返还彩礼
即使双方已经订婚了,当事人已经原来按照当地的结婚习俗送出彩礼了,但是男女双方没有依法进行结婚登记,办理结婚手续的,人民法院会支持另一方交还彩礼给当事人。另外,同样的情况下,若双方依法做了结婚登记,完成结婚手续,但是对于确实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两个人,法院也会支持双方把彩礼交还给原来的一方。更有,对于若是给了彩礼导致自身生活困难的一方,此人若是请求返还所送的彩礼,人民法院也是应当予以支持的。当然,后两种情况适用于双方已经把离婚当做前提。若是还保持着婚姻状态,这几种方法自然也就无处可用。
还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返还彩礼的诉讼时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中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只有三年,所以当事人需要关注这一点,避免因为过了时效而导致无法胜诉。
更重要的是,一方返还给另一方彩礼应当是全部返还,而不能克扣一丝半点。若当事人遇上的是胡搅蛮缠的另一家人,不愿意返还彩礼,或是克扣彩礼的一部分,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争取属于自己的权益。若官司打赢了,被告一方还是不愿意返还彩礼,那么当事人可以依据法院的判决书,向一审法院的执行局提出申请,请求强制执行法院的判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彩礼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吗,彩礼钱不一定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要看给予的时间。如果彩礼是在婚前由男方给予女方的聘礼,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双方结婚后这种赠与行为就是有效的,而彩礼归受赠人所有,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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