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否具有担保人资格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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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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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分公司是否具有担保人资格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分公司是否具有担保人资格

一、分公司是否具有担保人资格

分公司不具有担任担保人的资格。分公司是总公司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担任担保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是不得为保证人的。但如果分公司有总公司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保证人和担保人是否一样

保证人和担保人不一样,一般来说狭义担保是指物的担保,而保证是指人的担保。确切的说担保人应当包含保证人。担保人包括:抵押人、留置人、定金交付人、保证人等。

担保人为担保合同债务人,在不同担保方式中的称谓各异。保证中的担保人称作保证人,抵押和留置中的担保人分别为抵押人和留置人,定金中的担保人为定金交付人。

担保人是担保关系的主体,对担保关系合法有效与否有决定意义。

由于个体实际的差异,并非所有人都能充当担保人,为数不少的不具备担保资格的人为规避法律和谋取私利,往往“虚假担保”“假担保”,使担保关系日益无序。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担保人是否是债务人

债务人是指向债权人借款的人,而担保人是指为债务提供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所以担保人并不是债务人。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分公司是否具有担保人资格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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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具有担保人资格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分公司具有担保人资格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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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担保人具体有哪些资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
2、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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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具体有什么资格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不予支持。
2、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公民的一种特殊形态。因此作为保证人的公民,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3、可以充当保证人的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联营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社会团体;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4、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企业法人的职能部门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5、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充当保证人。而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保证人的,如无其他导致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其所签定的保证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
6、国家机关在接受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提供的贷款的过程中,并经批准后可以作为保证人。其他情况下不允许作为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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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分公司虽无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公司法》等法律,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特定范围内可进行民事活动。 在诉讼中,分公司虽无独立财产,但可依法作为原告参与诉讼,便于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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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我最近正在复习考试,有几份文档格式想咨询一下。反担保合同模板具体内容格式范本?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 ] 反保字第 号
担 保 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以下称甲方)
反担保人: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规定,在乙方向××农村信用联社(下称贷款人) 签订《借款合同》时,甲方与贷款人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担保人为乙方提供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贷款债权的实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章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
乙方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保证金质押合同》等合同约定的并由甲方提供信用担保的贷款或承兑等,最高担保贷款限额为____万元。
二、 合同的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时间 年。
三、 反担保资产:
乙方愿意以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资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资产由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清单》(附后) 载明,该《反担保资产清单》属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反担保的范围:
(一) 甲方代为乙方清偿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滞纳金和实现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 ,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滞纳金。
(二) 甲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五、其他特约事项:
(一) 当反担保资产价值明显降低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与降低部分价值相当的反担保资产,并办理相应的反担保手续。
(二) 反担保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反担保资产转移、赠与、转让、出租、出售、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资产,并不得实施降低反担保资产价值的任何行为。
(三) 反担保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反担保资产,负责反担保资产的维修、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反担保资产的完好无损。甲方有权对反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当积极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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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乙方不得隐瞒反担保资产存在的任何瑕疵(如: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设定抵押权等) 。
(五) 当甲方代偿后未得到清偿时,甲、乙双方应在甲方代偿后的10日内,协商将反担保资产折价处理; 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将按甲方的授权对反担保资产予以拍卖、变卖处理,乙方应当积极配合。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应当首先清偿甲方(实际价款为拍卖、变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 ,如不足以清偿的,甲方依法就不足部分另行向乙方追偿; 反担保资产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实际价款清偿甲方后的余款归乙方所有并在清偿后15日内交付乙方。
(六)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经营机制发生变化,如实行承包、租赁、联营、合并(兼并) 、分立或股东发生变化、与外商合资(合作) 、破产、歇业、解散等;
2、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3、反担保资产的权属发生争议;
4、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
5、因乙方在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罚;
6、单位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
第1项情形应提前七日通知甲方,第2项至第6项情形应在事后三日内通知甲方。
六、违约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违约,应按照主合同贷款金额的1%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方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且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的,违约方还应当支付赔偿金。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某一条款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时效 年,期满可以续签。同时,机器设备应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登记方壹份,抄送贷款人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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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分公司虽无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但依据《民事诉讼法》及《公司法》等法律,分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特定范围内可进行民事活动。 在诉讼中,分公司虽无独立财产,但可依法作为原告参与诉讼,便于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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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你好,领导今天安排我写一份担保人的裁定书,想咨询一下。执行担保人裁定书具体内容格式范本?
[律师回复] 执行裁定书
  (××××)#法执字××号
  申请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写明姓名或名称及有效证件和号码等基本情况)。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写明生效法律文书的制作机关、日期、文书字号和名称),于××××年××月 ××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写明指定履行的义务和期限),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本院查明……(写明需查封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情况)。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38条、第42条(属扣押财产的引用第43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量、所在地点等)。
  
二、被执行人×××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被查封财产损失的,应由自己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或写:被执行人(保管人) ×××负责保管被查封(被扣押)的财产。在查封(扣押)期间不得使用被查封(被扣押)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冻结财产不需要保管的,不列本项。)
  
三、查封(扣押、冻结)期限为××(月)。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委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本裁定自在先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或失效)之日起自动发生法律效力。
  (代理)审判员:×××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院印)
  ××××年××月××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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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有资格担任担保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分公司是否有资格担任担保人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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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哪些资格
[律师回复] 担保投资行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全国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全国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第七条资格标准:凡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通过资格考试都可以申请全国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第八条资格考试:根据资格认证办公室和北京大学投资担保学院编撰的“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大纲”的考试科目。考题形式为单选、多选、判断和论述。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考试成绩有效期为2年。第九条考试组织:资格考试的组织和实施由全国担保委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认证委员会认证办公室负责;考试大纲的编写、组织、命题、业务培训及继续教育委托北京大学投资担保学院负责。第十条资格审核:凡参加资格认证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者,由认证委员会颁发全国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成绩合格者可通过如下方式申请获得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1、直接向认证委员会认证办公室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并提供由所在担保机构出具的从业期限和无违规记录证明。 2、向当地投资担保主管部门提交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单,并提供由所在担保机构出具的从业期限和无违规记录证明。 3、无从业经验但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有当地担保机构推荐或实习证明。第十一条证书颁发:投资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由认证委员会颁发并在全国担保委官方网站上公示,该证书在全国投资担保行业内有效。第十二条继续教育:持证人员每年必须接受十六个学时的继续教育,资格认证证书管理系统将对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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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公司现在接了一个项目,是政府采购的需要一份担保函咨询一下。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具体内容格式范文?
[律师回复] 你好,以下就是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 1 / 2 ~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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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有资格担任担保人
鉴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和完整的财产权,因此不能作为担保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产生的债务应由其母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当债务超过分公司自身财产时,应优先考虑用分公司所有资产进行偿还。这一规定确保了债务得到妥善处理,并保护了债权人的权益。因此,在与分公司进行经济往来时,需明确其债务清偿责任,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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