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不会受到刑法处罚,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二、制造毒品是否构成犯罪
制造毒品从字面含义上就是生产毒品,用材料制作毒品。
制造通常是指使用原材料而制作成原材料以外的物,制造毒品一般是指使用毒品原植物而制作成毒品。制造毒品是一切毒品犯罪的源泉,从贩卖、运输、持有、吸食、容留他人吸毒都离不开制造毒品这一开始的环节。制造毒品有如下这些:
(一)将毒品以外的物作为原料,提取或制作成毒品,如将罂粟制成为鸦片。
(二)毒品的精制,即去掉毒品中的不纯物,使之成为纯毒品或纯度更高的毒品。如去除海洛因中所含的不纯物。
(三 )使用化学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如使用化学方法将其制作成海洛因。
(四)使用化学方法以外的方法使一种毒品变为另一种毒品。如将其加入蒸溜水,使之成为注射液。
(五)非法按照一定的处方针对特定人的特定情况调制毒品。
三、毒品犯罪累犯的标准
持毒品犯罪累犯观点的人认为,毒品累犯是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实施毒品犯罪的犯罪分子。其理由是毒品犯罪社会危害性极其严重,该条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规定含义相同,因而在性质上应当视为相同的特别累犯,并进一步举证说该规定在罪质条件、主观条件、刑度条件、时间条件四方面的性质与危害国家安全累犯之性质相同。
一般认为,特别累犯又称特殊累犯或同种累犯,是指曾犯一定之罪后,又犯与此同一之罪或同类之罪的犯罪分子。要弄清该条是否为特别累犯的规定,必须首先理解特别累犯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是:
1、前提条件。依我国现行刑法规定,无论普通累犯还是特别累犯,其前提条件都是后罪发生在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
2、罪质条件。在绝大多数国家刑事立法中,都规定特别累犯的成立条件以罪质必须相同为必要条件,我国刑法也不例外,即再犯同一性质之罪或某种特定之罪。
3、主观条件。作为特殊累犯构成条件的前后罪除罪质相同外,它们的主观方面也均为故意,其中任一罪为过失犯罪的不能成立累犯。如我国的危害国家安全累犯其主观方面均为故意。
4、刑度条件。特别累犯之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轻重不受限制。前后罪或其中一罪判处主刑及附加刑中的任何一种,均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
5、时间条件。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的任何时候,不受两罪相隔时间长短的限制。
一般认为,吸毒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因为吸毒不是犯罪行为,但是会受到行政处罚。关于吸毒需要受到刑法处罚吗这个问题,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的问题,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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