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见证效力要如何证明
由见证人证明,所谓遗嘱见证人,是指受遗嘱人的邀请,协助证明遗嘱人立遗嘱的自然人。
有关遗嘱见证人的条件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人。
3、与继承人、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要如何保证遗嘱的有效执行
由于立遗嘱人无法亲眼见到自己所立遗嘱的生效过程,因此为了确保遗嘱内容最终得以执行,我们建议立遗嘱人指定遗嘱执行人,具体负责遗嘱的执行活动。
遗嘱执行人可以是继承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与遗嘱继承毫无关联的第三方。
遗嘱执行人为了执行遗嘱内容、实现遗嘱目标,享有一系列权利也肩负着种种义务。
遗嘱执行人负有通知、宣布的义务;遗嘱执行人作为管理者,对于遗产无权进行个人意愿的处分,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遗嘱执行人有权利清点实际遗产内容,登记造册向众继承人公布;
在遗嘱内容无法即时分割完毕的情况下,遗嘱执行人有权管理、保护遗产;遗嘱执行人还有权对他人阻碍、干扰遗嘱执行活动的行为进行排除和追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要如何确认遗嘱的效力
首先,遗嘱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有效性应当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有关规定。具体而言:
第一,立遗嘱人须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立遗嘱人的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第三,立遗嘱人不得处分他人的财产。
第三,立遗嘱人的遗嘱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损害国家社会他人公共利益的内容。
其次,除了以上一般要价以外,还要符合遗嘱自身的特殊要件,具体而言包括如下内容:
第一,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二,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三,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四,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对于遗嘱见证效力要如何证明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