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都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要件是:
1、协议双方在订立合同时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
4、符合法定形式。
5、变更登记。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二、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什么?
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股权转让违法了公司章程的。法律规定,公司章程对公司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以如果公司章程对于股权转让有特殊规定的,转让时应优先适用章程的规定,如果违反公司章程转让股权的将导致转让行为无效。
三、股权转让协议违反特别规定的。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股权转让是需主管部门审批的。批准机关一般为国资委或当地政府。如国有股转让没有经过批准,也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无效。
《公司》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股权转让的限制的要件有什么
股权转让的限制主要包括以下要件:
一、内部转让条件:
1、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无需经股东会的同意;
2、原则上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股权的全部或部分,但公司章程可以对股东之间转让股权附加其他条件;
二、外部转让的限制条件: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方能有效。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
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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