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
如果第三者的破坏婚姻行为涉嫌重婚罪或者破坏军婚罪的,属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提起自诉。
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是重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是破坏军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婚姻第三者的处罚是什么
破坏婚姻第三者的处罚如下:
一、如果第三方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较轻,就会受到社会道德的谴责,不必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如果第三方行为的性质和情节严重,第三方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停止侵权。如有重婚,同居第三方应解除关系,停止侵犯合法配偶权益:
1、赔礼道歉。如果第三方的行为,骚扰合法配偶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造成精神伤害,应道歉;
2、返还财产。第三方不当接受财产,侵犯合法配偶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应当返还财产;
3、赔偿损失,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丈夫不知道如何抚养妻子和第三方的孩子,丈夫有权要求第三方赔偿物质和精神损害;
4、治安行政处罚。第三方构成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遭受家庭冷暴力,是可以离婚的。
双方如果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处理达成协议的,则可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以解除婚姻关系。
如果男女双方就离婚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是否可以起诉第三者破坏婚姻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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