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入室盗窃罪判刑几年,还是需要根据盗窃的数量大小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入室盗窃罪和盗窃罪的区别是盗窃的行为方式范围是不一样的,前者的手段是单一的,也就是入室盗窃,后者是比较广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盗窃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盗窃一千元以上可以立案,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则不受数额限制,只要实施了这些行为就构成盗窃罪。
1、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2、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3、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三、怎样认定共同盗窃主从犯
根据《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所谓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据此,主犯包括三种情况:
在犯罪集团,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
在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首要分子;
在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或者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
由于在盗窃罪中,一般不存在聚众犯罪问题,因而,盗窃犯罪主犯,一般只有两种情况,即:
1、在盗窃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首要分子。所谓组织者,就是物色招募犯罪成员,发起犯罪者。所谓领导者,就是策划、指挥犯罪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盗窃犯罪集团中的核心人物,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一切活动并主持分赃。因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一般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发起盗窃犯罪集团;二是领导犯罪集团的一切活动;三是支配处分犯罪集团成员的盗窃赃物。
2、在犯罪集团或一般共同盗窃中起主要作用或罪恶重大的犯罪分子。在犯罪集团犯罪中,盗窃犯罪的骨干分子,重要成员和主要实行犯,都可以是犯罪集团的主犯。这就是说,在犯罪集团犯罪中,有两种情况的主犯。一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通常所说的首犯。二是其它主犯。划分犯罪集团中的首犯与其他主犯的标准是:在犯罪集团犯罪中是处于组织领导犯罪的为首地位的,还是处于主要地位。在犯罪集团犯罪中处于组织、领导犯罪为首地位的,则是首犯;在犯罪集团犯罪中虽然属于主要地位,但并不处于为首地位,则是主犯,不是首犯。
我国入室盗窃罪判刑几年,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入室盗窃已经达到了盗窃罪的价标准,所以需要进行刑事处罚。如果对于该问题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知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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