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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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有哪些

一、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有哪些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即在进行继承或者赠与时,应当将胎儿视为是自然人。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即胎儿出生为死体的,继承的份额应当由被继承人的其他继承人按份享有,赠与的财产仍归赠与人所有。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遗产继承的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有哪些

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规定的顺序和份额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的,应当按照法定顺序进行继承。第一顺序是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租父母。继承时应当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继承的份额应当是均等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民法典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有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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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  出资种类  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  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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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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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2009__年__1__月__1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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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186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正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合同法》第1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支付。由此可见,我国法律规定的赠与合同有两种:一种是普通的赠与合同,它是一种实践性合同,该合同在赠与物的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可以撤销;另一种为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它是一种诺成性合同,赠与人一经作出,受赠人表示接受,就得生效,具有法律效力,赠与人必须按约履行。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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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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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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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涉及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大概有以下这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种畜禽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水产资源繁殖保护条例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征收使用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
(一)综合农业部立法工作规定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农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
(二)种植业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农药限制使用管理规定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农药广告审查办法关于对进出口农药实施登记证明管理的通知农药登记药效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农药登记残留试验单位认证管理办法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和限制使用的农药清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主要农作物范围规定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审批和登记管理的规定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关于进步加强国外引种检疫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植物检疫员管理办法(试行)
(三)畜牧兽医兽药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兽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兽药质量监督抽样规定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口兽药管理办法兽药批准文号管理规定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管理办法新兽药及兽药新制剂管理办法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生物制品生产车间管理办法兽用品的供应、使用、管理办法兽医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试行办法核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制剂许可证》管理办法兽药广告审查办法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关于严禁非法使用兽药的通知关于加强兽药名称管理的通知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核管理办法动物免疫标识管理办法动物报告管理办法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饲料添加剂和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甘草和麻黄草采集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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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网上的图片会涉及侵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用网上的图片会涉及侵权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现在互联网可以说是十分方便,有的在互联网上很是火热,比如表情包之类的,一些商家为了博人眼球,使用这些“网红”作为包装,那么这种行为是否是侵权呢?
这种情况是侵权的,但是实践中权利人可能并不知晓自己被侵权,所以很少有类似的案件。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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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 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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