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个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2、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
(3)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
(4)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
(5)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区别包括主体不同、主观方面不同、客体不同等。
1、主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而敲诈勒索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2、主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实施强迫交易行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敲诈勒索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3、客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敲诈勒索罪侵犯的客体是简单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4、客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对被害人可使用暴力、威胁方法,而敲诈勒索罪则只能使用威胁、要挟方法,若行为人当面对被害人使用暴力,则超出了敲诈勒索罪的范围,此其一。其二,本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成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作为代价,而敲诈勒索罪的行为人则完全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三、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的区别是什么?
强迫交易罪和寻衅滋事的区别包括客体不同、客观方面不同、主观方面不同等。
1、客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市场交易秩序和他人的人身权、财产权或其它合法权益,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则是简单客体,即社会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罪行为人在强迫对方达到交易后一般会给付对犯强迫交易罪的人员进行审判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或商品,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则多是无偿占有被害人财物。
3、主观方面不同
强迫交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寻欢作乐,无事生非。
4、主体不同
强迫交易罪可由单位构成,而寻衅滋事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强迫交易罪必须发生在商品交易或服务交易中,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有交易事实存在,虽然这种不平等交易,是一方强求另一方接受的交易。对强买强卖罪量刑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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