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了,起诉离婚不一定判决离婚。必须得是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才会判决离婚。一般情况下如果不具有法定情形,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夫妻双方确实感情破裂并且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离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第一次起诉离婚未成,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吗
第二次起诉可能会判决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也是唯一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如果法院经过审理后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就会判决离婚,反之会判决不准离婚。
至于夫妻感情破裂,具体可以体现为双方或一方存在下列情况: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具有两种形式:
(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分居是指夫妻间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包括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关心、互相扶助等。
五、双方之间存在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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