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4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4年高级合伙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规定。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

一、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中的受损车辆一般是先进行修理,之后再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受害方故意不处理如何办

对于这种受害方拖延不处理的情况,肇事方应该积极找对方商讨解决方案。作为受害方也应该了解,如果不能与对方通过调节或者和解解决,想通过诉讼解决的,要知道,交通事故赔偿是有诉讼时效的。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交通事故产生的人身损害如何处理

发生交通事故,对于人身损害赔偿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6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4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8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8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0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12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32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4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55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7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2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7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58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1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1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
对车辆的维修、伤者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双方在交警部门所交押金中支取或自己先垫付,车辆维修完好或人员康复后,双方当事人与交警联系,解决交通事故事宜。交警大队事故组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价格鉴证报告及有关规定解决双方的损失赔偿问题。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车辆严重受损。请问有车辆折损陪赏吗
[律师回复] 汽车发生事故受损修复后价值受损,其折损费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但受害人如果有充分依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得到补偿。  保险条款中有关责任免除的条款:  
1、《第三者责任险》第八条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四)第三者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2、《车辆损失险》第七条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七)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汽车的折损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是可以赔偿的,所以法院不一定会支持,但如果依据合理,法院会酌情判决。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赔偿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赔偿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中车辆受损如何确定损失
1、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2、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
10w+浏览
交通事故
请问在省道上因前车点了一下刹车导致的三车追尾,前车后备箱轻微受损,第二辆货车受损较小,第三辆货车车头受损严重,请问谁的责任
[律师回复] 个人车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如果不是车牌所在地户口需要提供居住证)
2、行驶证
流程:带这些资料和复印件到车管所办理补登。
公司车提供如下资料:
1、代办人身份证(如果不是车牌所在地户口需要提供居住证)
2、行驶证
3、委托书(盖公章)
4、组组织机构代码证
流程:带这些资料和复印件到车管所办理补登。
并非所有机动车都能办理登记手续。
具体来看,以下几种情况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登记:
(1)、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机动车。
(2)、无法提供车辆来历证明(如购车发票等)的机动车,例如走私车辆。
(3)、不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规定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又未能获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的机动车。
(4)、已达到报废标准的翻新车辆。
机动车登记证书是车辆所有权的法律证明,由车辆所有人保管,不随车携带。此后办理转籍、过户等任何车辆登记时都要求出具车辆登记证,并在上面记录车辆的相关情况。 相当于车子的“身份证”。
(一)、丢失补办补办条件
1、机动车登记证书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各项机动车登记和业务,但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除外。
对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伤残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可以凭相关证明委托代理人代理申领。
(二)、所需材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当场办理)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应将车开到车管所。
机动车所有人为自然人办理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业务的,应本人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机动车所有人因死亡、出境、重病残和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到场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套牌车辆受损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当然应当由套牌车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2、但是,在套牌车逃逸无法查获,原车主不能排除肇事车归其所有并套牌使用的情况下,被套牌的原车主需要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3、当然,被套牌的原车主承担事故损害赔偿责任后,有权向套牌车肇事人行驶追偿权。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被保险人(也就是机动车的投保人)有权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被保险人索赔时需要积极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被保险人应当向保险公司提供保险单、事故证明、事故调节结案书、损失清单中有关费用的单据,以便保险公司进行审查核实。被保险人要保证在索赔时提供的单据真实可靠,否则若存在任何欺骗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和追回已赔偿的款项。 切记,如果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或交通事故处理结案起3个月内不按规定提供必要单据向保险公司索赔,或自保险公司书面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金之日起1年内不领取应得的赔偿款的,则视其自动放弃索赔的权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事故造成车辆受损怎么赔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了车主的车辆受损的话,那么全责方应该向受损方支付车辆修复的所有费用。如果导致了间接损失的话,那么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有证据表明是应为该事故而导致的损失的话,那么也是应该赔偿的。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醉酒驾驶,造成他人车辆受损,人员轻伤,怎么判决,受损车辆怎么索赔
[律师回复] 对于醉酒驾驶造成的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交强险的限额赔偿范围仅限为“第三人人身损害”,将“第三人财产损失”排除在外。如果醉酒驾驶被认定为事故全责的,财产损失应当由本方自行承担。  最高法《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Y品或者M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  
2、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尽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将交强险的限额赔偿范围仅限为“第三人人身损害”,将“第三人财产损失”排除在外,但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精神和宗旨来看,应当是主张醉酒肇事造成受害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均应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当然,在实践中,各地可能都会依据《解释》规定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人伤车辆受损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人伤车辆受损的情况下,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等待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认定,在出现事故责任书后,根据事故责任认定情况进行赔偿,一般在驾驶人员没有违法驾驶的情况下,是可以由保险公司对人伤和车辆进行赔偿的。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律师,您好,半个月前,公司领导安排我去菏泽出差办理业务,我和公司一个同事一块去的(开着他的车),在高速上由于大雾导致追尾,人没事,车辆前部受损,同事的车没有车损保险,修车花费2万元,请问这种情况,修车费用应该由公司承担还是个人承担?谢谢!
[律师回复] (一)“私车公用”一般要排除雇员开私车上下班的情形职员专门将私车供上、下班,并不存在雇用者的命令、指示的支配,属于受雇人的自由活动范围,开车上下班的便利全部归于员工个人,在此情况下的行为则不属于“职务行为”,从而不能认定为是为了单位而用私车或执行业务需要。因此,单位对其职员在纯粹的上下班过程中发生的事故既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也不负雇用人的责任,但若是在上下班的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则有可能构成工伤。另外关于单位职员使用“私车”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如果是在接受单位命令或为公务的必要而使用私车时,为自己所承担的业务工作能完成而将自己的机动车带入单位内,而且该行为成为该单位职务的给付义务的内容甚至是职务条件时,其实质仍属于为单位业务的运行所必要的事前或事后行为。因而,单位即使对其职员驾驶“自家用车”到“上班”途中所发生机动车事故,也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应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3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车祸,车损,车辆受损,保险公司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害赔偿。
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直接减损。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1、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2、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3、修复。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4、折价赔偿。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没有修复的可能,需要折价赔偿。折价时应计算出原物的价值,原物的新旧市场价以及残存价值等因素进行折价赔偿。
5、牲畜受伤但没有失去使用价值的,应就地治疗为主;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经有关部门评估鉴定,折价赔偿。
6、实物赔偿。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用种类、质量相同或相近的实物进行赔偿。
二、间接损失赔偿。
间接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利益的间接减损。通常包括停运损失、贬值损失等。对交通事故中被损坏的车辆的停运损失1999年2月11日最高人民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如果受害车辆与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赔偿。关于贬值损失赔偿。侵权赔偿应当以赔偿全部损失为原则。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确定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事故处理 >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如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