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行为属于民间借贷,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察一般不会管。如果对方把欠条
撕了,可以携带被撕毁的欠条以及其他证据在债务期限届满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执行的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起诉欠款人只有欠条是否能赢
只有一张欠条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因此,在仅有欠条的情况下,是否能够胜诉就看对方提出抗辩是否能够成立或者是否构成有效的抗辩,如果一旦成立或者构成有效抗辩,那举证责任就马上转移到了原告的身上,原告还需要继续举证证明借款关系的成立,但是由于原告已经没有证据了,那就很被动,很容易就会败诉。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民事审判工作中的若干具体问题》第十条第1小点,“民间借贷纠纷中,尤其是出借人主张大额现金交付的,对于借贷事实是否发生,是出借人需要举证证明的重要内容,欠缺这个事实,只提供借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不能视为其完成了举证证明责任,需要当事人进一步提供证据来证明。”如果原告出借的款项是比较大额的现金,例如几十万,那不仅需要提交借条,更需要提交其他证据予以佐证,例如银行的取现记录、与借款人的通话录音(承认借款)、微信记录等等,这些证据综合起来才算是完成举证责任,让法官相信借款关系的存在,从而支持原告的请求。
起诉债务人,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2)应提供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宝转账等交付借款的凭证;
(3)如果没有借款合同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的其他证据,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4)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合同等证明担保事实存在的证据;有抵押的,应提供抵押合同;抵押登记手续及相关权利凭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
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欠款人把欠条撕了警察是否管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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