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犯罪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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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犯罪?不一定构成犯罪。信用卡持卡人还不上欠款的,属于债务违约,一般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涉及信用卡诈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就可能构成犯罪,要坐牢。
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犯罪

一、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犯罪

不一定构成犯罪。信用卡持卡人还不上欠款的,属于债务违约,一般只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例如支付逾期利息、产生不良征信记录等后果。

但涉及以下情形,就可能构成犯罪,要坐牢:

(1)信用卡诈骗罪

如果持卡人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达到5万以上,并且逾期不还的,就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就有可能要坐牢;

(2)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如果持卡人有能力还款,逾期不还款,经法院判决或者裁定后,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就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标准是怎样的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这里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但是,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二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三、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依据

(1)侵害他人财产权益: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经过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客观行为,例如,非法供应他人信用卡信息,私自复制他人信用卡,利用他人信用卡欺诈性使用,这些行为都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行为人有故意: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经过行为人的故意,即行为人存在犯罪意图,例如,行为人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失,却仍然选择犯罪,这种行为就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3)有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经过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例如,行为人利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利用他人信用卡拿取贷款,利用他人信用卡以谋取经济利益,这种行为都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4)被害人的损失

信用卡诈骗罪的认定必须经过被害人的损失,例如,行为人利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利用他人信用卡拿取贷款,给他人造成的损失,这种行为都可以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透支是否构成犯罪?单纯透支信用卡后,无法进行偿还的,其实不一定构成我们常说的信用卡诈骗罪。在认定构成该罪的时候,要求行为人具有故意,也就是有恶意透支的行为。若不具有的话,自然不能认定构成该罪。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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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弟透支信用卡去赌博,结果都输光了,透支了8万元,构成犯罪吗,能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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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第二款规定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恶意透支,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在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下持卡人拒不归还的数额或者尚未归还的数额。不包括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在公安机关立案后人民判决宣告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处罚,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属于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请尽快偿还全部款息,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偿还全部透支款息的,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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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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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构成要件犯罪性的恶意透支有下列要件构成:

1)主体要件。仅限于合法持卡人。骗领信用卡人和其他非经申办程序而基于诸如借用、拾取、收买、盗窃、抢劫等行为持有信用卡的人员,不能成为恶意透支的主体。原因前文已述,此处不赘。

2)主观要件。行为人的主观罪过形式是故意,包括对规定限额、规定期限的明知和非法占有目的。司法实践中,行为人有下列行为,可以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持卡人巨额透支后携款逃跑的;透支用于违法、犯罪活动致使透支款项无法归还的;将透支款项用于挥霍、购买奢侈品,大大超过其实际支付能力的。

3)客观要件。犯罪性的恶意透支的客观方面有两种表现。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经催收不还,此称为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另一是超过规定期限的透支,经催收不还的,此称为超期限的犯罪性恶意透支。透支款还款主体不仅限于持卡人,而且还包括担保人。拒不归还的处理原则是持卡人本人拒不归还。因此,发卡行直接向持卡人催收遭拒的,即可认定犯罪,因为持卡人拒不归还时,其非法占有目的就可推定,符合全部犯罪构成要件。至于其担保人为其归还了透支款,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发卡行直接向担保人催收的,担保人归还的,持卡人不成立犯罪;担保人拒不归还,但持卡人并不知情的,不构成犯罪,持卡人知情并拒不归还的,构成犯罪。透支数额的认定上,应注意,在超限额的犯罪性恶意透支中,透支犯罪数额是指全部透支金额,而非超过限额部分;透支犯罪数额是指透支金额本身,而不包括利息和罚息。
二、信用卡容易透支的行为表现《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明确了恶意透支包括六种情形: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无法归还的;透支后逃匿、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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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恶意透支的行为有哪些
1、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的透支。2、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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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哪些行为构成了企业恶意透支
[律师回复] 一、构成恶意透支的行为有哪些信用卡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包括两种基本行为方式:一是超过规定限额透支,即超过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发卡银行的允许透支。二是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即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归还本息。一般来说,信用卡恶意透支行为,将在发卡银行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影响持卡人的个人信用。 二、哪些行为构成恶意透支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采用的恶意透支的行为方式也是十分狡猾和多变的,归纳一下大致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短时间内持信用卡在银行授权的范围内,多次、多地取现、购物或者消费,积少成多,最后形成大量透支,最后行为人携款潜逃,使得银行无法追回透支款。 ( 2)行为人骗领信用卡后进行恶意透支。由于申办的材料都是虚假的,银行凭发卡时所记载的持卡人的情况进行催收透支款项时难以找到行为人,损失便无法挽回。 ( 3)持卡人与发卡银行工作人员或者特约商户工作人员互相勾结,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 ( 4)持卡人与担保人采取交叉担保、多头透支的方式,占有银行资金。例如甲为乙担保,乙为并担保,丙为甲担保,分头在不同银行申办信用卡,然后利用信用卡突击性反复透支,携款外逃或者将资金秘密转外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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