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破坏军婚有什么罪
破坏军婚构成破坏军婚罪;破坏军婚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破坏军婚罪的构成要素是什么样的
1、客体要件
犯罪的对象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在中国人民解放军的部队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的人员。所谓现役军人偶包括女现役军人的丈夫和男现役军人的妻子。配偶是否为现役军人,不影响犯罪的成立。现役军人的配偶,仅指与现役军人结婚登记并结婚的人。不包括未婚夫和未婚妻,系的未婚夫和未婚妻。与现役军人登记结婚是其配偶,无论是同居还是同居。
2、客观要件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与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结婚。
所谓同居,是指与现役军人配偶在一定时间内公开或秘密同居、同居的行为。它以性别关系为基础,也有一定程度的经济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它不同于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的事实婚姻,也不同于男女之间秘密自愿性行为的通奸。与现役军人的妻子形成事实婚姻属于婚姻范畴,构成本罪。从立法初衷来看,与现役军人配偶通奸不能认定为犯罪。
3、主要要件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所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犯罪。行为人原配偶是否不影响犯罪的成立。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4、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上表现为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意图。也就是说,行为人必须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并与他结婚或同居。如果自己真的不知道,因为现役军人的配偶隐瞒真相而结婚或同居的人,因为缺乏犯罪构成的主观要素,就不能按照犯罪处理。但是,他们的非法同居或者婚姻应当依法解除。
三、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的区别有哪些
(一)、行为方式不尽相同。
1、破坏军婚罪具有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两种方式。
2、重婚罪则仅表现为与他人结婚这一种方式。
(二)、主观认识内容不同。
1、破坏军婚罪不仅认识到对方必须是他人的配偶,而且还必须意识到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非一般人的配偶,否则即不可能构成其罪。
2、重婚罪在主观上则分为两种情况:
其一,对有配偶的人而言,只要其意识到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还未解除或者消失。
其二,对没有配偶的人而言,则只要认识到对方是他人的配偶即可,并不要求对方是某种具有特定身份人的配偶。
(三)、行为所指向的对象不同。
1、破坏军婚罪同居或结婚指向于现役军人的配偶,其对象必须是已经与现役军人结了婚的人。
2、重婚罪的对象是指向于非现役军人的配偶,即包括已结婚的人,又包括未结婚的人。
(四)、所侵犯的客体不同。
1、破坏军婚罪所侵害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2、重婚罪则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
(五)、对方构成犯罪的性质不同。
1、破坏军婚罪的对方即现役军人的配偶,除非行为人亦是现役军人的配偶,构成犯罪的,亦不是破坏军婚罪,而是他罪即重婚罪。
2、重婚罪的对方,构成犯罪则与行为人的犯罪属于同一种质的犯罪,即都是重婚罪。
破坏军婚有什么罪通过上文的回答,我们已有了大概的了解,一般破坏军婚侵犯的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只要双方同居或结婚就会构成破坏军婚罪,从而会按犯罪的结果给予相应的处罚;轻者拘役,重者会按三年有期徒刑来判决。看完上文内容后,还有其他想要咨询的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会有专业律师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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