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款3万多不一定能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没有财产的,法院会中止执行。
经法院强制执行但还是无力偿还债务的,可由法院中止执行,待被执行人有执行能力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人民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强制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能加快执行吗?
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能加快执行
强制执行不是马上执行。一般期限为六个月。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2、在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履行期已过,义务人逾期不履行的情况下,强制执行的期间为6个月以内。
因为如果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就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三、申请强制执行能添加执行人吗?
1、申请强制执行不一定能添加执行人,在强制执行中能否追加被执行人,要按照实际情况来定。有下列情形:
(1)被执行人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可以追加其遗产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遗产管理人,但是在遗产范围内执行,没有遗产继承的,是不能变更增加这些人的;
(2)被执行人被宣告失踪的,其财产代管人必须配合执行其代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
(3)因未成年人侵权引起的执行案件的,可以追加其监护人或者在该未成年人成年后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4)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合并后的企业或者分离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企业就要做为被执行人被执行;
(5)法人是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或者合伙企业的,可以追加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或者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或者未完全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为被执行人;
(6)法人的分支机构也可以被追加为被执行人。
2、强制执行的时候要追加被执行人,可以提出相应的申请,提供相应的证据。
然后执行机构会对申请执行人的申请进行审查;进行听证,对有关事实进行审查,并由合议庭作出是否追加的裁决。
不管欠款金额是多少,若是想要法院对欠款者实施强制措施,需要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且需要提交证明欠款者满足了强制执行条件的材料。若是对欠款3万多能强制执行吗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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