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期间能取保候审,但是应当有以下情形之一: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能折抵刑期吗
取保候审期间不算刑期。法律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才可以折抵刑期,由此可见,只有被判刑之前被羁押的,才可以折抵刑期。
所谓羁押是指关押在拘留场所,而取保候审很明显并没有对嫌疑人进行关押,所以不算羁押,既然不算羁押自然取保候审期间就不可以折抵刑期。
《刑法》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取保候审期内是否还会坐牢
在取保候审期内,如果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拥有充分证据认定嫌疑人犯罪事实存在的,则会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如果检察院审查后决定起诉,起诉后法院判处实刑的,则嫌疑人在取保候审其内是会坐牢的;反之如果没有在取保候审期内查明犯罪事实,证明构成犯罪的,则不会坐牢。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羁押期间是否能取保候审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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