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前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
在继承未开始前,提前放弃继承权是无效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有效的放弃继承应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是继承人本人作出放弃的表示,他人(包括继承人的监护人)都无权放弃。
2、继承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3、放弃继承权须在特定时间作出。
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二、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是否具有效力
口头表示放弃继承权没有法律效力。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民法典和民法典继承篇的解释,把放弃继承的形式界定在了书面形式。不是以书面形式作出的放弃继承表示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视为接受继承,应该按照遗嘱或是法定继承程序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三、父母健在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否有效
父母健在的情况下子女放弃继承并公证的,是无效的。
父母健在,尚未发生继承,继承人尚无继承权或处于权利不确定状态,不存在权利放弃问题。
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一期间作出。
遗产分割后,遗产权属已经明确,再放弃的行为属于对自己财产的处分,不是法律上的放弃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对于提前放弃继承权是否有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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