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诈骗1000元以上怎么判刑
诈骗一千元以上不判刑。因为诈骗金额没有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会构成诈骗罪,应当立案追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二、诈骗案立案了钱能追回来吗
诈骗案立案了钱不一定能追回来,要想把钱追回来,首先就要保留证据。然后就是向公安机关报案。诈骗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迅速拨打110或到派出所进行报警处理,向警方详细陈述事情经过,并提交相关证据,尽可能通过警方追回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但如果公安机关称不符合条件不予立案,维权者可要求其出示不予立案的书面材料,以便确定下一步维权的方式。如果自己掌握骗子确切身份信息,而警方最终又不立案处理的,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维权索偿。
三、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诈骗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二)客观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二者从实质上说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的行为。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因此不管是虚构、隐瞒过去的事实,还是现在的事实与将来的事实,只要具有上述内容的,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如果欺诈内容不是使他们作出财产处分的,则不是诈骗罪的欺诈行为。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但是,向自动售货机中投入类似硬币的金属片,从而取得售货机内的商品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只能成立。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三)主体要件
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在不同的犯罪情节下,对诈骗罪的犯罪分子处罚不同,也就意味着犯罪分子具体的坐牢时间不同。最高的时候是无期徒刑。
诈骗1000元以上是不会判刑的。一般只要有诈骗的行为就需要承担起法律责任,但如果诈骗的数额未达到国家所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是可以按治安的条款来处罚,从而会直接给予行政拘留以及相应的罚款。上文就是诈骗1000元以上怎么判刑的相关内容。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