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兄弟之间是有抚养义务吗
兄弟姐妹之间适用“扶养”而非“抚养”。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哥哥对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弟,有扶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是指义务人在保持自己家庭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尚有能力(余力)。若义务人履行了扶养义务,不会影响到自己家庭的基本生活,则表明其具有负担能力。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但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这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具有一定的区别,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二、共同抚养就是轮流抚养吗
共同抚养不一定是轮流抚养,轮流抚养只是共同抚养的其中一种形式。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所谓轮流抚养,是指父母在不同的时间段轮流抚养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三、共同抚养是轮流抚养吗
共同抚养不一定是轮流抚养,轮流抚养只是共同抚养的其中一种形式。法律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所谓轮流抚养,是指父母在不同的时间段轮流抚养孩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兄弟之间是有抚养义务吗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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