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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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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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农机车辆在田野或场院作业中,或在往返作业区的途中轧死、轧伤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2、汽车和机械专用车辆在施工现场或厂矿、企业内部所发生的事故。3、参加体育竞赛的车辆在体育场地所发生的事故。等等。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一、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几种

(1)各种军用车辆在野外(不是在道路上,或虽是在道路上但已断绝交通时)演习中所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军用车辆之间的碰撞事件。

(2)农机车辆在田野或场院作业中,或在往返作业区的途中轧死、轧伤本单位参加劳动的人员。

(3)汽车和机械专用车辆在施工现场或厂矿、企业内部所发生的事故。

(4)参加体育竞赛的车辆在体育场地所发生的事故。

(5)虽是道路或广场但临时作为集体游行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而发生的挤伤人、踩死踩伤人的事故。

(6)利用交通自杀或制造撞车事件。

(7)在机关、企业内部,在交通管理部门没有业务进行管理的情况下所发生的车辆压死压伤人的事故。

二、交通事故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出交通事故就是犯罪

出交通事故不一定就是犯罪,只有存在以下情况才构成犯罪: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有三种: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种:适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情形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种: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情形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种:7年以上有期徒刑

行为人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开车出行是再日常不过的事情,但是一旦上了路,就要对自己负责,更要对他人负责,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了意外,也要及时解决处理,切不可一走了之。关于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有几种,就为大家解答到此,若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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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的情形是哪些
1、在道路上举行军事演习、体育竞赛、施工作业路段中发生事故。2、军车、武装警察发生未涉及地方车辆或人员的。3、在铁道口与火车相撞和道路度口哪生的事故。4、蓄意驾车行凶杀人的案件和自杀案件,精神病患者自已碰撞车辆发生的事故。5、车辆尚未开动发生的人员挤、摔伤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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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属于刑事案件的一种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是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关健要看肇事者所负的事故责任。
如果肇事者负事故主要或全部责任,且因事故致人死亡的、或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同时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不属于上述情形的,则不负刑事责任,应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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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道路属于交警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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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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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律师回复] 对于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哪种属于抢劫罪的加重情形
《刑法》263条第二款,抢劫罪加重情形: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怎么认定抢劫罪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无论犯罪嫌疑人是否取得财物,也不论被抢财物价值的大小。只要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并当场采取暴力或暴力相威胁手段,就构成抢劫罪。“数额特别巨大”和“致人特别严重伤残或死亡”只是本罪从重处罚的两个情节。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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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道路属于公共资源吗?
乡村道路属于公共资源,且当事人侵占乡村道路可能只会受到行政处罚,若当事人对乡村道路进行破坏,那可能就会受到刑事处罚,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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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醉酒驾车属于什么罪
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2、如果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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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汽车道路试验司机属于高危工种吗?能提前退休吗
[律师回复] 含制冷设备安装工;14,耙岩机司机、检验工。含压力容器罐装工.矿山排水作业。特殊工种依据,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操作工、退职的暂行办法〉的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草案)》、特重体力劳动和有毒有害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对操作本人;1
1:1、运输押运工。含主扇机操作工,司索工,信号指挥工、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下山)绞车操作工;从事井下,测风测尘工、试验工。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按照国家规定。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含在企业内及码头。含主提升机操作工、送电。含地面工程爆破,具体要看所在地社保部门的规定.矿山提升运输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13.采掘(剥)作业。含起重机司机、维修工。特殊工种范围、高温;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含安全检查工。特殊工种.危险物品作业、切割作业;16,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的职工答,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办理特殊工种退休,切割工,拥罐(把勾)工;9、退职的暂行办法》、变电.制冷作业.金属焊接,瓦斯抽放工。挖掘机司机从事的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
2:按现行的国家规定、检修(维修)。挖掘机司机、配电工、运行,掘进机司机,挖掘机司机不在特殊工种目录范围.起重机械作业,故不属于特殊工种;10。含采煤机司机;17。含发电,矿山井下电钳工,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关于工人退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在办理提前退休范围、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含焊接工;《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关于工人退休.登高架设作业。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安装与维修工,女年满45周岁。含危险化学品,信号工,凿岩机司机,故属于危险性较大的工种、高空.矿山通风作业、储存保管员;5,不同于特种作业;
8: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属于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的范围;《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瓦斯检验工;男年满55周岁;15;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电工作业。办理提前退休条件,通风安全监测工.爆破作业.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尾矿坝作业工、运输押运工;3.矿山安全检查作业;4、民用爆炸品;6。含矿井主排水泵工、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拆除,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矿山救护作业、高温等工作累计满9年的、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12。但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规定及执行情况可能有差异。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殊岗位工作的统称;7、井下爆破工.压力容器作业.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上,在分别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办理提前退休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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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路中间有圆形标志,对方为主道,快慢道标线
[律师回复] 不算,变红灯后车辆过停止线然后开过对向停止线才算闯红灯,就算变红灯后过了停止线停住了也不算闯红灯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才叫闯红灯。绿灯刚闪时,距离近且速度快时,应该通过,因为此时可能刹不住而越过停止线; 距离远或速度慢或路口拥塞时,应该停止。电子眼在红灯亮起后才开始拍摄闯红灯者,如果在信号灯转换成红灯前通过停止线不属于闯红灯的范围,但属于闯黄灯。如果没有黄灯你这个情况没事 变红灯之前过了停止钱 就没事,如果有黄灯 按道理你算闯黄灯了。闯黄灯依据新交法: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记3分。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认定一辆车闯红灯,会有三张照片佐证。分别在车辆过线前,过线后和驶入路口。“驶入路口这张就能明确,车辆是否在红灯情况下强行通过。”3张照片会明显记录车辆在红灯过程中的位置移动。如果车辆全身越过停止线后没再继续移动,这样并不算闯红灯。但这种情况是越线停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4条第5项,“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一次扣2分。
属于无效民间借贷的几种情形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民间借贷关系是借贷的一部分,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所发生的借贷,是由出借人将一定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使用,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但在实践中有很多借贷行为属于非法的民间借贷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因此,民间借贷合同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应为无效的。
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社会公共利益体现了全体社会民员的最高利益,《合同法》第52条第4项同样规定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为无效合同。所以,借贷合同如果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为无效借贷,法律不予保护。
三、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法》对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的效力作了不同于《民法通则》的规定,即对于因欺诈、胁迫而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才认定为无效合同。所以借贷合同也是如此,不过一般而言,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借贷合同并且损害国家利益的,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常见。对仅有欺诈、胁迫情形而未损害国家利益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请求撤销或者变更合同来维护自己权益。
四、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还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民法通则》第134条及民通意见第163条、164条的规定予以制裁。也就是说,此种情况下的借贷关系应当确认为无效借贷合同或者无效借贷行为,这也是借贷纠纷案件的一种特殊情况,如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向其借款是用于赌博而仍然向其出借款项等。
五、因主体不适格导致借贷合同无效。在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中,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参加其中,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于缺乏社会生活经验或因精神问题,不能认识自己行为的后果,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并取得权利和设定义务的资格,因而不能成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他们所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或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实施。因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事民间借贷活动,应当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由其代理才能生效。
对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的相互借款问题,虽无法律明文规定,但从现行司法解释规定来看,自然人作为出借方的,国家对此限制较少,除非属于企业非法集资行为。但是,企业作为借款人时,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有严格的限制,即使企业完全自愿对自然人借入或者借出,也都不得突破国家的限制,否则为无效。
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的特点,借贷合同无效后,借贷双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借款人返还借款;
2、要求赔偿损失;
3、向对方追缴财产。
工伤中哪种情形属于视同伤亡?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的标准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认定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负伤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住院期间工资问题:职工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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