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位继承权能分多少房产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我国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的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孩子多大能继承房产
孩子享有继承权,与年龄无关,即使是胎儿也有继承权,因此孩子无论多大年龄都可以继承房产,没有年龄限制。
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该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涉及遗产继承,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因此,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所以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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