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如何量刑?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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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如何量刑?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如何量刑?

一、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如何量刑?

我国刑法没有规定虚假发票罪,规定了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本罪既遂量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一般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或者不判处主刑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

《刑法》第二百零九条

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二、虚假发票罪既遂有什么惩罚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虚假发票罪,只规定了虚开发票罪

其次,虚开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虚假发票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首先,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虚假发票罪,只规定了虚开发票罪。

其次,虚开发票罪,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发票行为之一的,违反有关规范,使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

犯本罪的,具体量刑如下:

1、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构成虚假发票罪既遂如何量刑?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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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学,最近在学习法律的时候遇到了一些疑问,我想咨询下构成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现行《发票管理办法》对虚开发票、伪造发票等行为,除规定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罚款外,在第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还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也规定:“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由于在《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中没有具体的量化标准,那么构成虚开发票罪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为您讲解。
一、虚开发票行为
  
(一)虚开发票行为的界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且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还是伪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二)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即涉嫌构成犯罪。罪名分别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所称“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所称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功能的收付款凭证或者完税凭证,如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以及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代扣境外增值税税款的税收缴款凭证等。
  个人犯罪的,处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可并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罚。
  
2.虚开上述两类发票以外的其他普通发票,如建筑安装业、餐饮服务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涉嫌构成虚开发票罪:
  虚开发票100份以上或者虚开金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个人犯罪的,可处管制、拘役,最高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该罪的,对单位处以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3.上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或者虚开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二、非法制造发票,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非法出售发票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分别涉嫌构成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直至无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2.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分别构成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15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3、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或非法出售经税务机关监制的一般普通发票,如建安发票、货物销售发票等,数量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分别涉嫌构成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三、非法购买发票,非法持有发票的行为
  
(一)税务行政处罚方式及幅度
  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二)构成犯罪的标准、罪名及刑罚
  
1.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5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10万元以上,构成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个人犯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2.明知是伪造的发票而持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1)持有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5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
  
(2)持有伪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1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40万元以上的;
  
(3)持有伪造的上述两类发票以外的,如服务业、餐饮业发票等其他普通发票200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
  个人犯罪的,处管制、拘役、7年以下有期徒刑;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个人犯罪处以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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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构成虚开发票罪?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主要包括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征管制度。
从现代税收制度来看,发票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济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从发票的功能来看,发票既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虚开发票的行为,在没有产生商品购销或者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就开具了交易内容并不存在的凭证,使得会计核算与现实交易存在误差,严重影响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使国家对国民经济发展相关数据的掌握存在偏差,因此,虚开发票的行为,侵犯了国家的财务管理制度。此外,发票是国家进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通过虚开发票,可以使不法经营者多列成本,减少所得税等税种的应纳税额,达到偷逃税款的目地,从而侵犯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
客观要件
虚开发票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发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为他人虚开。行为人在没有销售商品或者没有提供服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发票;或者是行为人虽然销售了商品或者提供了服务的情况下,但为他人开具交易内容或交易数量、金额不实的发票。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都是使用合法持有的发票为他人虚开,这是虚开发票的主要形式。
二是为自己虚开。行为人在没有商品交易或是提供或接受服务的情况下,为自己开具发票。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可以用来骗取出口退税或者抵扣进项税款,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情况也较为常见。而普通发票并没有这种可以用于牟利的骗敢出口退税和抵扣税款的功能,因此在虚开发票罪中,为自己虚开发票的情况并不多见。但即使出于其他目的为自己虚开发票难以达到抵扣税款以牟利的目的,也违反了发票管理制度中关于如实开具发票的规定,情节严重的,亦构成虚开发票罪。
三是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为了实现自己侵占或资金、套取财政资金等不法目的,通过支付“手续费”等形式要求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二是行为人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给商品购买者或接受服务者。这种做法,往往是行为人没有开具发票的资格,或者是利用不同行业的税率差异来偷逃税款。比如娱乐业的营业税税率为20%,让他人为自己虚开营业税税率只有5%的餐饮业发票提供给消费者,可从中偷逃大量税款。
主体要件
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成为虚开发票罪的主体。
本罪的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虚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谋取“手续费”等非法利益,开具虚假或者不实的发票。
二是非法获得虚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通过获取虚开的发票来获得非法经济利益或者掩盖自己的违法行为。
三是虚开发票和购买虚开发票的中介者。司法实践中介绍他人虚开发票也是常见、多发的情况,是打击虚开发票犯罪的重点。通过介绍,行为人将虚开发票者和发票使用者连接起来,促成虚开发票交易的行为。随着虚开发票违法行为的多发,甚至出现了所谓“”的组织化运行。有人专门负责联络虚开发票者,有人通过网络或发小广告联络购买者,为购买者提供各种发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发票犯罪。对于介绍他人虚开发票的行为人,可以将其作为虚开发票罪的共犯处罚。
主观要件
虚开发票犯罪为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违反税收法律制度,还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以外的其他发票。间接故意和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关于虚开发票犯罪是否必须以牟利为目的,有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刑法条文没有规定以非法牟利为目的,因此,本罪不以非法牟利目的为构成要件,只要虚开行为达到情节严重,就应定罪处罚。另一种意见认为,不能一概而论。虚开发票不是违法者的最终目的,往往是作为出售或者实施逃税等其他非法牟利犯罪的桥梁和中介,最终还是以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为目的。由于虚开发票罪主要侵害的是国家税收征管秩序,如果没有牟利的目的,那么持有伪造发票的行为对国家税款的征收就没有威胁,也不会对国家税收征管秩序造成大的影响,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可以犯罪处理。因此,虽然《刑法修正案(八)》并没有将“以营利为目的”或者“为牟取经济利益”作为虚开发票罪的主观要件,但是不以牟利为目的的虚开发票的行为是否能认定为本罪需要审慎认定。
你好,我们公司的出纳员被发现他长期出售公司的发票,咨询一下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既遂量刑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指违反国家发票管理制度,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在构成要件上存在着相同或者相似之处,都是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但两罪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主要体现在行为对象的不同:本罪出售的是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的是真实的增值税发票。在司法实践中,应明确具体的犯罪对象,做到准确定罪量刑。
2.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是指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与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在行为上具有相同之处,都是通过伪造的方式。但两罪也存在不同之处:
(1)犯罪对象不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犯罪对象为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而本罪的犯罪对象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主观目的不同。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主观目的在于营利,本罪虽然会获得非法利益,但不一定是以营利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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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发票罪既遂怎么判刑?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虚假发票罪既遂怎么判刑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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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票据诈骗罪既遂的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如何认定票据诈骗罪 (一)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二者区别的关键在于诈骗数额的大小,即行为人进行票据诈骗,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数额未达到较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由有关机关依法处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个人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 2、单位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由此可见,构成票据诈骗罪的标准,对个人和对单位的要求是不相同的,个人诈骗5000元以上、单位诈骗10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侦查。 (二)本罪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界限 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所惩治的是伪造、变造行为本身,而票证诈骗罪所惩治的是使用这些金融票据进行诈骗的行为。如果行为人仅仅伪造、变造金融票证,而没有使用的,则这种行为仅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二、 在实践中,犯罪既遂一般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的结果,是指有形的、可以计量的具体危害结果,是与犯罪的性质相一致的结果。 这类常见的犯罪很多,如故意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故意罪的犯罪结果就是他人死亡,如果发生了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既遂,如果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发生死亡结果,就是犯罪未遂。 (二)行为犯,指以危害行为的完成作为犯罪客观要件齐备标准的犯罪。只要行为人完成了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犯罪的客观方面即为完备,犯罪即成为既遂形态。这类犯罪的既遂并不要求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它以行为是否实施完成为标志。 但这些行为又不是一着手即告完成,这种行为要有一个实施过程,要达到一定的程度,才能视为行为的完成。在着手实施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达到了法律要求的程度,完成了犯罪行为,就视为犯罪的完成,构成了犯罪的既遂。这类常见的犯罪有:罪、奸淫罪、脱逃罪、诬告陷害罪等。 (三)危险犯,指行为人实施的危害行为造成法律规定的危险状态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这类犯罪不是以造成物质性的和有形的犯罪结果为标准,而以法定的客观危险状态的具备为标志。例如,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都是以行为人的破坏行为造成足以使火车、汽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而不以造成实际的损害为标志。 (四)举动犯,指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的犯罪。例如我国刑罚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性质组织罪、传授犯罪方法罪等,只有犯罪既遂,不存在犯罪未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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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是既遂还是既遂,抢劫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区分抢劫罪的既遂与未遂,应当以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否具备,即法定的犯罪结果是否已经造成为标准。依照本条的规定,抢劫罪的犯罪构成有基本的和加重的两种形态。因而,其既遂未遂标准应分别考察,当犯罪事实属于基本的犯罪构成时。以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取得财物为准;当行为人的行为属于本条所定加重情节之一时,已具备加重形态的全部要件,无论行为人是否抢到财物,应是犯罪既遂。由于绑架罪是规定在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当中,绑架的实质是使被害人处于行为人或者第三人的实力支配之下,因此该罪所要保护的法益是被绑架者的行动自由以及身体安全。相应地,认定该罪构成犯罪既遂的标准在于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是否真正控制、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是否威胁了被害人的身体安全。故而,只要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控制和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意味着使被绑架者的身体安全处于一种危险状态。那么,不管行为人在客观上是否向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人提出勒索财物或者其他不法要求,也不管行为人最终是否获得财物或者满足了不法要求,均成立绑架罪既遂。虽然实施了暴力、胁迫、麻醉等行为,但未构成对人质人身实际控制的,是未遂,这当然包括实施勒索财物或强取其他利益而未能实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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