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司机逃逸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如何认定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按照以下标准认定:
一、如果由于逃逸方的逃逸行为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了,则认定逃逸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如果责任可以认定的,则按照以下标准划分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如何认定交通肇事逃逸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逃逸:
1、明知发生事故,仍驾车或弃车逃离现场;
2、认为对事故无责任,驾车离开;
3、有酒驾和无证驾车嫌疑,报案后仍不听候处理;
4、把受害人送院后,没报案且无故离院;
5、把受害人送院后,留假姓名、地址、联系方式;
6、在接受调查期逃逸;
7、离开现场后不承认曾因其原因导致事故,但交警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了事故。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认定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其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应当负交通事故责任。当事人没有违章行为或者虽有违章行为,但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无因果关系的,不负交通事故责任。
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如果遇到肇事司机逃逸责任如何认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本文所提供的法律知识内容仅供参考,如果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按钮”咨询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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