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需承担什么责任,要看担保人签订的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是一般保证则要到债务人确实不能偿还才能要求保证人代偿;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则债权人可直接在债务逾期后要求保证人代偿其担保的额度,保证人代偿后可以取得代位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偿还自己代偿的债务。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二、债务人欠债人失踪怎么要债
债务人欠债人失踪的,如果其已经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则债权人可以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失踪,然后可以要求债务人的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债务。如果欠债人符合宣告死亡的条件的,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然后要求用其遗产偿还债务,如果其继承人继承了遗产的,则可以要求其继承人偿还债务。
如果债务人不符合宣告失踪、死亡的条件,或者不想申请宣告其失踪、死亡的,则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向其配偶讨债;如果债务有担保人的,可以向担保人讨债。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
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五个担保人如何承担债务
五个担保人在担保时,如果都对债权人承诺了担保份额的话,按份清偿。担保人与债权人间,如果约定了必须先由债务人的清偿的话,可以要求先履行债务人应当承担的部分。
没有约定的,担保人在担保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有权请求任意一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
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担保人应该要承担多少债务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