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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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一、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专利技术的内容相关说明;实施许可合同的时间空间适用范围;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专利权瑕疵担保;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许可被许可人实施专利,交付实施专利有关的技术资料,提供必要的技术指导。

第八百六十七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应当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不得许可约定以外的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并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

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种类都有什么

许可合同的种类有以下几种:

(一)普通实施许可。按照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的被许可方根据许可方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二)独家实施许可。依照这类合同,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享有对专利的排他性实施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可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可自行实施。

(三)独占实施许可。这种合同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项专利。

(四)相互交换实施许可。相互交换实施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就相互允许使用彼此的专利而订立的协议,也称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五)分实施许可。分实施许可合同是相对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言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分实施许可合同只能从属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不得有任何超越行为。

专利法》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三、发明专利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有什么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什么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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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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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按照专利许可的权限和许可范围,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六种类型:1、独占许可合同。2、独家许可合同。3、普通许可合同。4、分售许可合同。5、互惠许可合同。6、强制许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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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专利技术的内容相关说明;实施许可合同的时间空间适用范围;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专利权瑕疵担保;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17浏览 2024-09-17
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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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浏览 2024-09-08
你好,我们是一家文化公司,想用一款产品的专利,对这方面不是很懂,请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具体内容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专利实施许可的种类有四种类型,它们是:<br/>(1)独占许可证,即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与此同时,不仅专利权人不能再许可第三人以同样的方式实施该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br/>(2)独家许可证,也称排他许可证或全权许可证。是指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享有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的排他实施权。<br/>(3)普通许可证,即持有该许可证的被许可方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与此同时,专利权人不仅自己可以实施该专利,而且可以再允许第三人实施。<br/>(4)分许可证,是指在专利许可证合同中,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再许可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一种许可证形式。<br/>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br/>许可方和被许可方注意事项<br/>1、主体资格审查: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对方的资产状况、信誉状况以及是否有签订此类合同的合法的主体资格等作调研。<br/>2、双方应弄清合同的性质,合理界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br/>3、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对专利技术的验收采取何种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被许可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br/>4、专利技术水平较高,专业性较强,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用语一定要准确、清楚,对一些关键性的名词术语要作出必要的定义或解释,以免发生歧义。合同条款表述一定要完整、规范。<br/>5、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专利实施许可应当提交专利说明书和权项保护范围中所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包括工艺设计、技术报告、工艺配方、文件图纸等有关内容。<br/>6、合同只要有违反合同约定金或赔偿损失的,就要约定具体数额或计算方法。在约定违反合同约定金时,数额约定不能过高或过低,约定数额过低,损失得不到补偿,约定数额过高,会因数额过高得不到法律支持无法实现。一般而言,约定的违反合同约定金数额不能超出合同标的额,若一方的损失确实超过合同标的,可直接约定赔偿损失。<br/>7、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r/>8、双方当事人应明确合同标的采用何种物质载体(如图纸、文件资料、磁盘等)。<br/>9、合同双方应对近期颁布的本行业最新法规和最新国家政策进行调研,对签订合同做指导。<br/>10、当事人应当约定,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违反合同条款,根据违反合同约定情节轻重,规定违反合同约定方承担违反合同约定责任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违约金。<br/>1<br/>1、双方当事人应当明确约定转让人提交专利技术的时间。<br/>1<br/>2、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与合同履行期相关。<br/>1<br/>3、在诉讼中,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所有损失,不要主动放弃任何有利于己方的诉讼请求。<br/>1<br/>4、当事人应当约定专利技术达到上述指标的依据及评价办法,如是以行业标准、专家鉴定还是其他方式做依据和评价标准。<br/>1<br/>5、当事人应明确约定履行的地点或可确定履行地点的可操作性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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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什么?
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8、保密条款。9、争议的解决。10、违约的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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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具体内容有:专利技术的内容相关说明;实施许可合同的时间空间适用范围;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专利权瑕疵担保;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39浏览 2024-09-15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内容有无偿使用方的信息、专利所有者信息、无偿使用意见、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无偿使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应当就无偿使用专利的相关情况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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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主要条款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专利技术的内容和专利的实施方式;2、实施许可合同的种类;3、实施许可合同的有效期限和地域范围;4、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条款;5、专利权瑕疵担保和保证条款;6、专利许可使用费用及其支付方式;7、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额的计算方法。
10浏览 2025-01-26
我现在打算把我的一个工具专利吗转移给别人但是不知道这个应该给怎么做,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程序?有哪些实际的内容?
[律师回复] 专利权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要申请强制许可,需要遵守专利法规定的下述程序。<br/>1、申请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出请求,申请专利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向中国专利局提交一份《强制许可请求书》,在请求书中要附具本法所规定的证明文 件和申请人具备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条件的说明材料。还应当根据专利法第五十四的规定,提出未能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签订实施许可合同的证明。<br/>2、专利局对申请人请求进行审查。专利局收到申请人的请求书和有关证明后,应当审查请求书及相关证明是否属实,并且应当及时通知专利权人在指定的时间内陈述自己的意见。<br/>3、专利局作出相应的决定。专利局在听取了申请和专利权人双方的意见后,对于专利权人不实施或者不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有正当理由,应当作出不准申请人强制实施的决定;反之,专利局应当作出允许申请人强制实施此专利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决定。<br/>4、对“强制许可的决定予以登记和公告”。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无权允许他人实施。这就是说,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所有仍归专利权人所有,该专利权人自己仍有实 施其专利,并且也有权许可其他人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付给专利权人合理的使用费,其数额由双方商定;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专利局裁决。专利 权人对专利局关于实施许可的决定或者关于实施强制许可的使用费的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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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细则具体的内容
申请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按照本细则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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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我有一个同学,他想申请一张专利,据说出台了专利实施备案办法,请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有什么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第一条<br/>为切实保护专利权,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专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br/>第二条<br/>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包括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以下简称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br/>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备案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专利合同的备案工作。<br/>第三条<br/>本办法所称的让与人是指订立专利合同的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受让人是指订立专利合同的另外一方当事人。<br/>第四条<br/>让与人应当是合法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或者其他权利人。<br/>一项专利或专利申请有两个以上的共同专利权人或者专利申请人的,让与人应当为全体专利权人或专利申请人。<br/>第五条<br/>当事人应当自专利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备案手续。<br/>第六条<br/>已经备案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br/>独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可以依法单独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排他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受让人在专利权人不申请的情况下,可以提出申请。<br/>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受让人对正在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专利侵权行为,也可以依照专利法第57条规定,请求地方备案管理部门处理。<br/>第七条<br/>当事人凭专利合同备案证明办理外汇、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等相关手续。<br/>第八条<br/>经过备案的专利合同的许可性质、范围、时间、许可使用费的数额等,可以作为人民法院、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或确定侵权纠纷赔偿数额时的参照。<br/>第九条<br/>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专利合同。<br/>第十条<br/>订立专利合同可以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监制的合同文本;采用其他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br/>第十一条<br/>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办理专利合同备案的,应当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定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br/>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办理专利合同备案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br/>第十二条<br/>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条款,填写专利合同备案申请表并签字盖章。<br/>第十三条<br/>办理专利合同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各一式两份:<br/>(一)备案申请表;<br/>(二)合同副本;<br/>(三)专利证书或者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br/>(四)让与人身份证明;<br/>(五)其他文件。<br/>第十四条<br/>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用A4纸单面打印。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当事人应当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br/>第十五条<br/>下列情况不予备案:<br/>(一)专利权终止、被宣告无效,专利申请被驳回、撤回或者视为撤回的;<br/>(二)未经共同专利权人或申请人同意,其中一方擅自与他人订立专利合同的;<br/>(三)同一专利合同重复申请备案的;<br/>(四)专利合同期限超过专利权有效期限的;<br/>(五)其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br/>第十六条<br/>地方备案部门受理备案申请后,应当按照规定形式及时将备案申请表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专利权、专利申请权的法律状态。<br/>第十七条<br/>对符合要求的专利合同备案申请,地方备案部门在7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准予备案证明;不符合要求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备案通知。<br/>第十八条<br/>地方备案部门在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后3日内,将其备案意见、当事人提交的申请文件等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br/>第十九条<br/>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合同备案数据库,管理备案数据,并提供公众查询。<br/>第二十条<br/>专利合同备案的有关内容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登记,并在专利公报上公告以下内容:合同案号、让与人、受让人、主分类号、专利号、专利申请日、授权公告日、合同性质、备案日期、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变更等。<br/>第二十一条<br/>当事人提前解除专利合同的,应当在订立解除协议后10日内持协议、备案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注销手续。<br/>未按期办理提前解除手续的,原备案继续有效,直至原专利合同履行期限届满。<br/>第二十二条<br/>延长专利合同履行期限的,当事人应当在原合同履行期限届满2个月之前,持变更协议、备案证明和其他有关文件向原备案部门办理备案变更手续。<br/>变更专利合同其他内容的,参照前款办理。<br/>第二十三条<br/>正在履行的专利合同发生专利权转移的,对原专利合同不发生效力。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br/>第二十四条<br/>专利申请被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将专利申请实施许可合同名称及有关条款变更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br/>专利申请被驳回或者视为撤回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专利合同备案注销手续。<br/>第二十五条<br/>专利合同履行期间专利权被宣告无效的,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备案注销手续。宣告无效的决定对已经履行的专利合同发生的效力,参照有关法律规定。<br/>第二十六条<br/>提交虚假备案申请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取得或伪造专利合同备案证明的,地方备案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合同备案,并进行查处。<br/>第二十七条<br/>地方备案部门应当加强对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依法对专利许可贸易进行规范管理。<br/>第二十八条<br/>地方备案部门不能按照要求开展工作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暂停直至取消其备案资格。<br/>第二十九条<br/>本办法所称日期以工作日为准。<br/>第三十条<br/>本办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解释。<br/>第三十一条<br/>本办法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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