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离与次数没有关系,法院判据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父母没离婚,子女是否能起诉索要抚养费
未离婚,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可以起诉要抚养费。
何谓不履行抚养义务?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抚养义务与抚养费绝不能等同。夫妻双方分居期间,一方未支付抚养费并不必然意味着其未履行抚养义务。
未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在分居期间负担了子女的保姆费或为子女购买生活用品、支付医药费等也可以视为履行了相应抚养义务。
此外,由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财产往往处于混同状态,因而分居期间,一方虽然未替子女购买生活用品等,但是其为家庭生活偿还了房屋、车辆贷款等,也属于为子女创造了生活条件,应被视为履行了抚养义务。
因而,在判断父母一方是否未履行抚养义务时,应当综合考虑双方分居时间的长短、分居期间夫妻双方的财产、收入状况、子女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双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抚养子女义务,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请求支付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离婚后一年内变更孩子抚养权,还能起诉吗
离婚后一年内变更孩子抚养权是可以起诉的。
我国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起诉离婚一般要起诉几次才能成功离婚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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