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套路贷的诈骗金额认定
在判定套路贷诈骗金额时,应当与民间借贷相区别,“虚高债务”和以“利息”“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违约金”等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均应计入犯罪数额。实际支付的本金不计算在犯罪数额内。
《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认定“套路贷”犯罪数额时,应当与民间借贷相区别,从整体上予以否定性评价,“虚高债务”和以“利息”“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违约金”等名目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非法占有的财物,均应计入犯罪数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给付被害人的本金数额,不计入犯罪数额。
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集资诈骗罪的数额认定
集资诈骗数额的认定标准如下:
个人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在3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巨大”;在10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集资诈骗5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上面的文章内容中,我们已经解答了关于套路贷的诈骗金额认定的问题,相信大家已经对此有一定的了解了。如果本篇文章还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以在线为您解答。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