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情侣生活中产生的债务怎样解决?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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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同居情侣生活中产生的债务怎样解决?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同居情侣生活中产生的债务怎样解决?

一、同居情侣生活中产生的债务怎样解决?

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的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双方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分居期间产生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

分居期间产生的以下债务能够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同居情侣生活中产生的债务怎样解决?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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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李某与张某在大学期间恋爱,毕业后李某与张某未婚同居期间,李某向大学同学王某借款2万元未还。李某向张某分手道别后不知去向。王某张某要求归还借款2万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这条解释表明,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因此,本例中要认定李某在王某处所借的款项是否属于李某张某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是用于了他们共同的生产、生活,
新问题来了,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针对同居男女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是同居男女共同债务的,应负有举证责任。如无法举证或举证不足的,认定为同居一方个人债务。
本案因债权人王某无法证明该笔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李某张某共同的生产、生活,被认定为已出走的李某的个人债务。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如何防范此类风险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不在借条上约定,债权人很难证明借款资金使用用途。在债务人李某出具借条之时,债权人王某基于其与李某之间的同学关系,处于主动地位,如当时知道借款用途为同居生活所需,可以要求张某在借条上签名,或者在借条上写明资金使用用途为李某张某同居期间的共同生产、生活。这样就可以无争议地认定该2万元借款为李某与张某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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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期间欠债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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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因债权人王某无法证明该笔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李某张某共同的生产、生活,被认定为已出走的李某的个人债务。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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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在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情侣在同居期间的债务如何处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李某与张某在大学期间恋爱,毕业后李某与张某未婚同居期间,李某向大学同学王某借款2万元未还。李某向张某分手道别后不知去向。王某张某要求归还借款2万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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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问题来了,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针对同居男女一方以个人名义对外所负债务,债权人主张是同居男女共同债务的,应负有举证责任。如无法举证或举证不足的,认定为同居一方个人债务。
本案因债权人王某无法证明该笔借款是用于同居双方李某张某共同的生产、生活,被认定为已出走的李某的个人债务。最终被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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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生活中,如果不在借条上约定,债权人很难证明借款资金使用用途。在债务人李某出具借条之时,债权人王某基于其与李某之间的同学关系,处于主动地位,如当时知道借款用途为同居生活所需,可以要求张某在借条上签名,或者在借条上写明资金使用用途为李某张某同居期间的共同生产、生活。这样就可以无争议地认定该2万元借款为李某与张某同居期间的共同债务
情侣同居期间的债务可以分担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李某与张某在大学期间恋爱,毕业后李某与张某未婚同居期间,李某向大学同学王某借款2万元未还。李某向张某分手道别后不知去向。王某张某要求归还借款2万元。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的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这条解释表明,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因此,本例中要认定李某在王某处所借的款项是否属于李某张某的共同债务,必须有证据证明该笔借款是用于了他们共同的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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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情侣生活里面产生的债务该如何处理
1、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即使一方死亡,另一方也应对全部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共同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2、男女一方在同居前所负的债务,同居后与共同生活无关所负的债务可确认为个人债务,由各方承担各自的债务。接下来,我们通过下文具体了解一下同居情侣生活里面产生的债务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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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未婚同居的情侣,可不可以同居
[律师回复]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由上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未婚同居,因此,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只是它不是合法婚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未婚同居应注意的事项: 1、双方父母 假如他的父母还是把他当小孩,希望你和他一样哄着他,而他也很享受做儿子的待遇,偏偏你的母性没有那么足,以后会产生很多摩擦;假如双方父母相处不欢,连表面和谐都很难做到,也将成为问题;假如你不喜欢他的父母,或者他看不惯你的父母,也将成为日后幸福的隐患。 2、休息天怎样度过 假如你休息天爱睡懒觉,他偏偏爱早起收拾屋子,还非把你给吵起来不可,吵架势在难免。起床时间差异产生的摩擦,只有父母才可包容;另一方面,假如对方优柔寡断,总是定不下来,周末两人一起干些什么,或者相反,总是粗暴决定要干些什么,都会产生不快。 但是这条比较好解决,双方可以定个规则,比如周六是女生日,周日是男生日,女生日就以女生为优先,凡事听女生的。反之亦然。 3、有关孩子的讨论是否能取得共识 婚前就这一话题,务必深入、反复讨论,好知道对方想法是否与自己大方向一致。比如是否一个要小孩,一个不要小孩;一个希望填鸭式教育,一个希望发展个性等等。 4、钱的使用之道 一个节约,一个浪费,比如每个月收到水电费账单时,可能节约的那方就会有所抱怨: 为什么总是忘记关灯?为什么刷牙时一直任水开着?一个自己喜欢了就买下,另一个总是买便宜货……用钱方面的不同,买东西方法的不同其实包含着整个价值观的不同。 5、家事 其实不仅包括谁该做多少家务这个问题,更需要注重的是一些琐事:比如一个爱乱扔乱放,一个衣架和衣架之间都差不多挂同样距离;一个什么都爱收着,另一个杂志看完就当垃圾处理掉;甚至小到挤牙膏的不同,积小成 大,这样的细节,往往成为一次大吵的导火索。 6、其他需要注重的事情 细节还包括:电视遥控权;饮食(吃饭时的噪音;喝酒是否过量;隔夜的菜是继续吃还是倒掉……);尤其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在你开车时,他是不是一直会从旁指导(啰嗦)?他总是要你按照他的路线驾驶?看来,学会对内保持沉默的男人,如今是越来越难得了。 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它只是不能够像婚姻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已。男女双方在同居的生活中,也可以更加的了解对方,当然,我们也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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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情侣可以同居吗
[律师回复]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由上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未婚同居,因此,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只是它不是合法婚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未婚同居应注意的事项: 1、双方父母 假如他的父母还是把他当小孩,希望你和他一样哄着他,而他也很享受做儿子的待遇,偏偏你的母性没有那么足,以后会产生很多摩擦;假如双方父母相处不欢,连表面和谐都很难做到,也将成为问题;假如你不喜欢他的父母,或者他看不惯你的父母,也将成为日后幸福的隐患。 2、休息天怎样度过 假如你休息天爱睡懒觉,他偏偏爱早起收拾屋子,还非把你给吵起来不可,吵架势在难免。起床时间差异产生的摩擦,只有父母才可包容;另一方面,假如对方优柔寡断,总是定不下来,周末两人一起干些什么,或者相反,总是粗暴决定要干些什么,都会产生不快。 但是这条比较好解决,双方可以定个规则,比如周六是女生日,周日是男生日,女生日就以女生为优先,凡事听女生的。反之亦然。 3、有关孩子的讨论是否能取得共识 婚前就这一话题,务必深入、反复讨论,好知道对方想法是否与自己大方向一致。比如是否一个要小孩,一个不要小孩;一个希望填鸭式教育,一个希望发展个性等等。 4、钱的使用之道 一个节约,一个浪费,比如每个月收到水电费账单时,可能节约的那方就会有所抱怨: 为什么总是忘记关灯?为什么刷牙时一直任水开着?一个自己喜欢了就买下,另一个总是买便宜货……用钱方面的不同,买东西方法的不同其实包含着整个价值观的不同。 5、家事 其实不仅包括谁该做多少家务这个问题,更需要注重的是一些琐事:比如一个爱乱扔乱放,一个衣架和衣架之间都差不多挂同样距离;一个什么都爱收着,另一个杂志看完就当垃圾处理掉;甚至小到挤牙膏的不同,积小成 大,这样的细节,往往成为一次大吵的导火索。 6、其他需要注重的事情 细节还包括:电视遥控权;饮食(吃饭时的噪音;喝酒是否过量;隔夜的菜是继续吃还是倒掉……);尤其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在你开车时,他是不是一直会从旁指导(啰嗦)?他总是要你按照他的路线驾驶?看来,学会对内保持沉默的男人,如今是越来越难得了。 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它只是不能够像婚姻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已。男女双方在同居的生活中,也可以更加的了解对方,当然,我们也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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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合法吗
情侣同居的合法性需视情况而定。若情侣未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非法同居,违反法律规定。然而,若情侣已合法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无夫妻名义的共同生活,则同居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因此,情侣同居的合法性应基于具体情况进行评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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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期间财产怎样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情侣同居期间财产怎样分割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案例:
市民小丽和小俊在大学时就开始恋爱,毕业后两人就同居了。,两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商议后决定用共同存款20万元支付首付。小俊由于工作需要出差了一个月,这期间只能由小丽独自一人办理了所有的购房手续,并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但小俊在出差期间结识了公司的同事小咪,小俊决定和小丽分手,出售两人合买的房子折现,以便与小咪去其他城市再购房。小俊提出卖房的要求遭到了小丽的拒绝,无奈之下小俊只能偷拿购房合同到中介公司出售,但由于合同书上是小丽的名字,没有中介愿意受理。小俊只能诉诸法律,由于他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他和女友用共同积蓄买的,最终只能将房产判给小丽。
疑问
一: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可以看出,同居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疑问
二:同居双方的共同所得财产要怎样分割?
律师解答: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
疑问
三:对于目前正处于同居关系的双方,有什么建议?
没有结婚的情侣同居可以吗
[律师回复]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由上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未婚同居,因此,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只是它不是合法婚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未婚同居应注意的事项: 1、双方父母 假如他的父母还是把他当小孩,希望你和他一样哄着他,而他也很享受做儿子的待遇,偏偏你的母性没有那么足,以后会产生很多摩擦;假如双方父母相处不欢,连表面和谐都很难做到,也将成为问题;假如你不喜欢他的父母,或者他看不惯你的父母,也将成为日后幸福的隐患。 2、休息天怎样度过 假如你休息天爱睡懒觉,他偏偏爱早起收拾屋子,还非把你给吵起来不可,吵架势在难免。起床时间差异产生的摩擦,只有父母才可包容;另一方面,假如对方优柔寡断,总是定不下来,周末两人一起干些什么,或者相反,总是粗暴决定要干些什么,都会产生不快。 但是这条比较好解决,双方可以定个规则,比如周六是女生日,周日是男生日,女生日就以女生为优先,凡事听女生的。反之亦然。 3、有关孩子的讨论是否能取得共识 婚前就这一话题,务必深入、反复讨论,好知道对方想法是否与自己大方向一致。比如是否一个要小孩,一个不要小孩;一个希望填鸭式教育,一个希望发展个性等等。 4、钱的使用之道 一个节约,一个浪费,比如每个月收到水电费账单时,可能节约的那方就会有所抱怨: 为什么总是忘记关灯?为什么刷牙时一直任水开着?一个自己喜欢了就买下,另一个总是买便宜货……用钱方面的不同,买东西方法的不同其实包含着整个价值观的不同。 5、家事 其实不仅包括谁该做多少家务这个问题,更需要注重的是一些琐事:比如一个爱乱扔乱放,一个衣架和衣架之间都差不多挂同样距离;一个什么都爱收着,另一个杂志看完就当垃圾处理掉;甚至小到挤牙膏的不同,积小成 大,这样的细节,往往成为一次大吵的导火索。 6、其他需要注重的事情 细节还包括:电视遥控权;饮食(吃饭时的噪音;喝酒是否过量;隔夜的菜是继续吃还是倒掉……);尤其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在你开车时,他是不是一直会从旁指导(啰嗦)?他总是要你按照他的路线驾驶?看来,学会对内保持沉默的男人,如今是越来越难得了。 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它只是不能够像婚姻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已。男女双方在同居的生活中,也可以更加的了解对方,当然,我们也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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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合法吗
情侣同居的合法性需视情况而定。若情侣未进行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涉嫌非法同居,违反法律规定。然而,若情侣已合法登记结婚,或虽未登记但无夫妻名义的共同生活,则同居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因此,情侣同居的合法性应基于具体情况进行评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是必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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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没有结婚的情侣,可以同居吗?
[律师回复] 没有结婚情侣同居合法吗,未婚同居应注意事项 1、未婚同居关系是指男女两性公开同居,但不符合事实婚姻构成要件的两性结合。 2、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照事实婚姻处理。 3、不符合这一时间条件和法定结婚的实质要件的,则为同居关系。 4、未婚同居不是法律禁止的违法行为。 5、同居关系可以补办登记转化为合法婚姻。 由上可以看出,法律并没有明确禁止未婚同居,因此,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只是它不是合法婚姻,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未婚同居应注意的事项: 1、双方父母 假如他的父母还是把他当小孩,希望你和他一样哄着他,而他也很享受做儿子的待遇,偏偏你的母性没有那么足,以后会产生很多摩擦;假如双方父母相处不欢,连表面和谐都很难做到,也将成为问题;假如你不喜欢他的父母,或者他看不惯你的父母,也将成为日后幸福的隐患。 2、休息天怎样度过 假如你休息天爱睡懒觉,他偏偏爱早起收拾屋子,还非把你给吵起来不可,吵架势在难免。起床时间差异产生的摩擦,只有父母才可包容;另一方面,假如对方优柔寡断,总是定不下来,周末两人一起干些什么,或者相反,总是粗暴决定要干些什么,都会产生不快。 但是这条比较好解决,双方可以定个规则,比如周六是女生日,周日是男生日,女生日就以女生为优先,凡事听女生的。反之亦然。 3、有关孩子的讨论是否能取得共识 婚前就这一话题,务必深入、反复讨论,好知道对方想法是否与自己大方向一致。比如是否一个要小孩,一个不要小孩;一个希望填鸭式教育,一个希望发展个性等等。 4、钱的使用之道 一个节约,一个浪费,比如每个月收到水电费账单时,可能节约的那方就会有所抱怨: 为什么总是忘记关灯?为什么刷牙时一直任水开着?一个自己喜欢了就买下,另一个总是买便宜货……用钱方面的不同,买东西方法的不同其实包含着整个价值观的不同。 5、家事 其实不仅包括谁该做多少家务这个问题,更需要注重的是一些琐事:比如一个爱乱扔乱放,一个衣架和衣架之间都差不多挂同样距离;一个什么都爱收着,另一个杂志看完就当垃圾处理掉;甚至小到挤牙膏的不同,积小成 大,这样的细节,往往成为一次大吵的导火索。 6、其他需要注重的事情 细节还包括:电视遥控权;饮食(吃饭时的噪音;喝酒是否过量;隔夜的菜是继续吃还是倒掉……);尤其现在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在你开车时,他是不是一直会从旁指导(啰嗦)?他总是要你按照他的路线驾驶?看来,学会对内保持沉默的男人,如今是越来越难得了。 未婚同居是合法的,它只是不能够像婚姻一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而已。男女双方在同居的生活中,也可以更加的了解对方,当然,我们也一定要懂得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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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期间财产能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案例:
市民小丽和小俊在大学时就开始恋爱,毕业后两人就同居了。,两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商议后决定用共同存款20万元支付首付。小俊由于工作需要出差了一个月,这期间只能由小丽独自一人办理了所有的购房手续,并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但小俊在出差期间结识了公司的同事小咪,小俊决定和小丽分手,出售两人合买的房子折现,以便与小咪去其他城市再购房。小俊提出卖房的要求遭到了小丽的拒绝,无奈之下小俊只能偷拿购房合同到中介公司出售,但由于合同书上是小丽的名字,没有中介愿意受理。小俊只能诉诸法律,由于他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他和女友用共同积蓄买的,最终只能将房产判给小丽。
疑问
一: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可以看出,同居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疑问
二:同居双方的共同所得财产要怎样分割?
律师解答: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
疑问
三:对于目前正处于同居关系的双方,有什么建议?
情侣分手后同居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情侣分手后同居财产如何分割?问题解答如下,
1、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相比,除了要考虑一方与合法配偶的共同财产,其它财产分割在本质上并无不同,因此其处理方式与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相同。
按照“一般共有”即“按份共有”予以分割,即能够证明是一方合法收入的,归其本人所有,对其他共同购置的财产,则应参照其出资份额予以分割,不能确定份额的,均等分割。当然,如果另一方在取得该财产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可根据其作用的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同居期间为共同生活而产生的债权、债务亦应依据上述原则处理。
3、如果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分割财产时,应予以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经济帮助。
刘某(男)与刘某(女)于经人介绍相识,因双方均已离异,通过交往,男方于带着两个子女与女方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一直未办理婚姻登记。同年7月,由男方出资(女方自认)在萍乡市购买了商品房一套,购房款为37522元。购房后,双方共同出资(男方称亦全部由其出资,但其不能提供足够证据,女方只认可男方出资大部分)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购置家具。双方均认可装修、购置家具花费了10万元。从开始,女方与男方共同生活至今。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不合,相互猜忌,无感情可言,难以共同生活在一起,女方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分割共同生活期间所购置的财产。
对本案的处理有两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
第十五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购房款虽是由男方出资,但财产系在双方同居期间所得,按共同财产处理。按照婚姻法照顾女方的规定,房屋理应平均分割同理,装修、购置家具花费的100000元亦应平均分割。
第二种意见认为,处理同居期间的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并非完全相同。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虽然按共同共有财产处理,但并非适用婚姻法的规定来处理,而是原则上按照等分原则,并应结合各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来分配。结合本案来看,房屋完全由男方出资购买,装修、购置家具的花费虽系双方共同出资,但女方已认可男方出资大部分,房屋可以全部分配给男方,装修及家具应平均分割。
笔者同意
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因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而产生的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的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
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应当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22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双方在同居期购置的房屋及装修、家具等财产应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这一点没有争议。
但是,对于一般共有财产的处理是否应适用婚姻法规定,按照顾女方进行平均分配 笔者认为,婚姻法系调整夫妻身份及其财产关系的专门法律,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但本案因同居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双方没有形成法律上的夫妻身份关系,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就不能适用婚姻法的规定处理,而是应适用《民法通则》等法律有关共有财产处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处理”的规定,由于双方在同居期间对财产的分割没有协议约定,因购房款全部由男方支付,装修及家具男方出资了大部分,根据等分原则,考虑男方对购置房屋并装修以及添置家具等财产的贡献较大,结合本案实际情况,本案可以房屋全部分配给男方,装修及家具双方平均分配,更能体现公平、合理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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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算非法同居吗
情侣同居一般合法,但需注意特殊情形。根据法律,已婚者再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或未离婚就与他人登记结婚,均属非法同居,需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情侣同居前应了解相关法规,避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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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工厂污染,影响居民生活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厂污染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的,居民可以向环境保护执法部门反映举报,由环境保护部门对造成污染的工厂做出限期治理的处罚结果,经限期治理逾期仍未完成治理任务的,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还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予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如果给居民造成损失的,居民还可以直接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二十九条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批准。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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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应该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应该如何分割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案例:
市民小丽和小俊在大学时就开始恋爱,毕业后两人就同居了。,两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商议后决定用共同存款20万元支付首付。小俊由于工作需要出差了一个月,这期间只能由小丽独自一人办理了所有的购房手续,并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但小俊在出差期间结识了公司的同事小咪,小俊决定和小丽分手,出售两人合买的房子折现,以便与小咪去其他城市再购房。小俊提出卖房的要求遭到了小丽的拒绝,无奈之下小俊只能偷拿购房合同到中介公司出售,但由于合同书上是小丽的名字,没有中介愿意受理。小俊只能诉诸法律,由于他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他和女友用共同积蓄买的,最终只能将房产判给小丽。
疑问
一: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可以看出,同居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疑问
二:同居双方的共同所得财产要怎样分割?
律师解答: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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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目前正处于同居关系的双方,有什么建议?
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应该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情侣同居期间财产如何分割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案例:
市民小丽和小俊在大学时就开始恋爱,毕业后两人就同居了。,两人看中了一套商品房,商议后决定用共同存款20万元支付首付。小俊由于工作需要出差了一个月,这期间只能由小丽独自一人办理了所有的购房手续,并支付了20万元的首付。但小俊在出差期间结识了公司的同事小咪,小俊决定和小丽分手,出售两人合买的房子折现,以便与小咪去其他城市再购房。小俊提出卖房的要求遭到了小丽的拒绝,无奈之下小俊只能偷拿购房合同到中介公司出售,但由于合同书上是小丽的名字,没有中介愿意受理。小俊只能诉诸法律,由于他难以拿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他和女友用共同积蓄买的,最终只能将房产判给小丽。
疑问
一:同居者在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如何分割?
律师解答: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之规定,可以看出,同居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是:在同居关系期间各自所得的收入仍归各自所有,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归双方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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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居双方的共同所得财产要怎样分割?
律师解答:一般而言,在同居生活中,双方各自生产经营所得应该归各自所有,如果为共同生产经营所得或者同居双方约定为共同财产的应该为共同财产。《物权法》第99条规定“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因此,在同居期间,二人共同使用或者支配财产时,不需要分割,一旦二人的同居关系解除,就出现了分割财产的必要性。《物权法》第104条规定“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对于按份共有,可以根据出资额或者双方约定确定占有共同财产的份额,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无法区分份额的则平分。对于共同共有,则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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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于目前正处于同居关系的双方,有什么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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