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有什么
遗嘱公证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屋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呢
遗嘱公证服务准备材料有:
1、身份证、户口本;
2、遗嘱;
3、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
4、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三、遗嘱公证和继承权公证各是什么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遗嘱人立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给以证明。它要求遗嘱人必须在公证员面前订立遗嘱,然后由公证员对遗嘱的内容和遗嘱人的签名给以证明。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继承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的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的继承权的活动。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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