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兼并的主要类型有哪一些
一、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可分为:
1、纵向并购;2、横向并购;3、混合并购。
二、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
1.规模型并购;2.功能型并购;3.组合型并购;4.产业型并购;5.成就型并购。
三、按照并购后被并一方的法律状态来分,有三种类型:
四、兼并的形式:
1、控股式兼并;2、购买式兼并;3、承担债务式兼并;4、吸收股份式兼并;5、抵押式兼并;6、举债式兼并;7、资产置换式兼并。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二、企业上市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企业上市都需要下列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百分之十五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
上市公司的定义,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三、企业并购的方式有哪些
按照并购双方所处行业相关性,企业并购可以分为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
1、横向并购,是指生产同类产品或生产工艺相近的企业之间的并购,实质上是竞争对手之间的合并。
2、纵向并购,指与企业的供应商或客户的合并,即优势企业将同本企业生产紧密相关的生产、营销企业并购过来,形成纵向生产一体化。
纵向并购实质上是处于生产同一种产品、不同生产阶段的企业间的并购,并购双方往往是原材料供应者或产品购买者,对彼此的生产状况比较熟悉,有利于并购后的整合。
3、混合并购,指既非竞争对手又非现实中或潜在的客户或供应商的企业之间的并购;
如一个企业为扩大竞争领域而对尚未渗透的地区与本企业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进行并购,或对生产和经营与本企业毫无关联度的企业进行的并购。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企业兼并的主要类型有哪一些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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