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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兼并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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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一、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可分为:
1、纵向并购;
2、横向并购;
3、混合并购。
二、按照并购的动因分,并购可分为:
1.规模型并购;
2.功能型并购;
3.组合型并购;
4.产业型并购;
5.成就型并购。
三、按照并购后被并一方的法律状态来分,有三种类型:
1.新设法人型;
2.吸收型;
3.控股型。
四、兼并的形式:
1、控股式兼并;
2、购买式兼并;
3、承担债务式兼并;
4、吸收股份式兼并;
5、抵押式兼并;
6、举债式兼并;
7、资产置换式兼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2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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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兼并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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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兼并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一.按照不同行业的被并购对象来分,并购的基本类型可分为纵向并购、横向并购、和混合并购。横向并购是指为了提高规模效益和市场占有率而在同一类产品的产销部门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纵向并购是指为了业务的前向或后向的扩展而在生产或经营的各个相互衔接和密切联系的公司之间发生的并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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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公司兼并收购的类型有哪些?
公司兼并收购的类型包括: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划分;并购双方行业相关性划分;按照被购企业意愿划分;按照并购的形式划分;按照并购支付的方式划分。按照并购后双方法人地位的变化情况,可将上市公司并购划分为收购控股、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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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企业并购分为哪些类型?
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是企业投资的重要方式。兼并又称吸收合并,通常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一般表现为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的活动。收购是指一家企业用现金或者其他资产购买另一家企业的股票或者资产,以获得对该企业的全部资产或者某项资产的所有权,以便获得对该企业的控制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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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帮信罪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涉及到帮助信息犯罪的相关证据种类,主要包括了如下六大类别:
1.物证,意即通过可辨识的物品或者痕迹来证明该案件与帮信罪之间存在关联性;
2.书证,是借助于书面文件来证明案件中存在帮信罪行的实质性证据;
3.证人证言,是指经过确认真实性的见证人,就他们目睹或者经历的帮信罪行作出的具体陈述;
4.被害人陈述,是被犯罪行为侵害的受害者在受到伤害之后,对于所发生的帮信罪行进行详细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及辩解,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接受审讯时,对于自身所实施的帮信罪行的供述以及相应的解释、辩护言论;
以及6.鉴定意见,是指对案件中所涉及的物品、痕迹等进行专业技术检验后得到的准确判断。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企业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按企业并购的付款方式划分,并购可分为以下多种方式及相关进行方式:1、用现金购买资产。是指并购公司使用现款购买目标公司绝大部分资产或全部资产,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2、用现金购买股票。是指并购公司以现金购买目标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实现对目标公司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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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抢劫罪的主要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解析:
1、一般的抢劫犯罪和加重情形的抢劫犯罪。
例如,入户抢劫的案件;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进行肆意掠夺的情况;
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实施的暴力侵占行为;
频繁抢劫且数额巨大的情况;
抢劫导致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的案例;
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行为;
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恶劣行径等等。
2、任何年龄达到14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抢劫罪,是一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当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将公私财产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
抢劫罪中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通过这种方式来消除被害人的抵抗,进而获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这里所说的“其他手段”,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威胁手段之外的其他能够让被害人失去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手段。
任何年龄达到14岁并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有可能成为抢劫罪的犯罪主体。
在抢劫过程中,若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造成他人重伤、死亡的后果,不应以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追究其法律责任,也不应将抢劫罪与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合并处罚,而是应当以抢劫罪定罪量刑。
如果行为人出于报复或其他个人目的伤害或杀害被害人后,趁机将其财物窃取的,则不应以抢劫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非法拘禁罪有多少种类别
[律师回复] 解析:
非法拘禁罪在行为方式上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以任何理由剥夺他人人身自由长达24小时及以上者,构成非法拘禁罪;
其次,在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过程中,采取诸如使用器械、绳索捆绑等严重手段,或进行殴打、侮辱、虐待等恶劣行为的,均构成非法拘禁罪;
再次,非法拘禁期间致被拘禁人受伤乃至死亡的,也将受到法律制裁;
最后,非法拘禁行为严重到一定程度,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以致重伤、死亡,抑或是使其精神失常的,同样构成非法拘禁罪。
此外,非法拘禁行为达到三次及以上的,亦将视为犯罪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工作人员若对明知无违法犯罪事实之人进行非法拘禁,同样构成犯罪。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一些特殊情况也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洗钱罪的认定有哪些种类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我们来看第一种情况,该情形涉及的是对违法所得进行巧妙地掩饰,使其看似合法,本质上这便是纯粹的洗钱犯罪行径。
紧接着,让我们来探讨第二种情况,即通过一系列违法手段将违法所得转化为表面上看起来合法的资产。
在这里,这些非法财产在经过一番巧手操弄后,摇身一变成为看似合法的资产,并随后被投放于合法的经济活动中,从而形成了一种投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企业跨国并购有什么类型?
企业跨国并购有资源获取型、技术获取型、以及市场获取型,跨国并购在日常生活当中并不常见,因为对于大型的企业来说才会发生跨国并购,一般的国内小企业不需要进行资源的整合,所以在这方面的行为也是比较少的。跨国并购根据获取的类型不同会有不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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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拖欠货款型合同诈骗罪怎么判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收取款项并延迟发货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具体来说,若在买方完成付款义务之后,卖方未按照约定交付货物,那么这种行为便可被归类为违反合同约定的违约行径;
然而,若卖方存在蓄意、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同时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与买方签订了虚假合同,那么这样的行为将被视为合同诈骗。
关于合同诈骗的成立要素,其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首先,犯罪客体应为国家对经济合同的管理秩序以及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其次,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手段,从而从对方当事人处获取财物,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
再次,犯罪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最后,犯罪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为之。
关于合同诈骗的具体类型,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形式:
第一种是利用伪造的身份证、单位证明等证件进行诈骗;
第二种是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为担保,进而实施合同诈骗;
第三种是在收到对方所提供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担保财产后,选择逃避。
综上所述,关于收取款项并延迟发货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在买卖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的前提下,收款方未能按时发货可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此时付款方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对方及时发货、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因此产生的损失等。
但若卖方存在非法占有货款的主观意图,那么这种行为便构成了合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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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的类型包括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解析:
洗钱罪行所涉及的范畴十分广泛,涵盖了多个类型:
包括掩盖或隐藏贩卖毒品行为的罪行,以及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主义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犯罪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等。
人们常常通过以下几种形式来实施洗钱罪行:
一是提供资金账户;
二是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
三是利用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进行资金转移;
四是实现跨境资产转移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银行信贷逾期银行要起诉我如何准备并应对
[律师回复] 解析:
首先,作为借款人,您应该积极与银行方面进行协商解决。
只要您保持诚恳且愿意履行还款义务,通常情况下,银行会接受您的协商要求。
在进行商谈时,请确保您提出的还款计划更加周全,逻辑清晰,以便于银行方面采纳和认可。
当双方就具体还款方案达成共识时,需要共同签署确认文件以示遵守。
待协商还款协议实施后,银行将会撤回对您的诉讼,此后,您只需按照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偿还欠款即可。
其次,如果您并不希望主动与银行取得联系,您也可以选择等待法院介入处理。
在银行向您提起诉讼后,法院通常不会立即启动审判程序,而是会首先尝试让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若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才会正式启动审判程序。
因此,您应当充分利用这一协商机会,详细阐述贷款逾期的原因,并明确表示并非故意拖欠贷款。
在此种情况下,只要您表现出诚恳的态度,并且确实存在特殊原因导致贷款逾期,银行通常会接受您的协商请求。
一旦双方就新的还款方案达成一致,银行将撤回诉讼。
最后,如果双方仍然无法就还款事宜达成一致,法院将启动审判程序。
无论您是否出席庭审,法院都将作出不利于您的判决,届时,您需按照法院判决的内容履行还款义务。
此时,您所需要做的便是筹集资金,尽快归还全部欠款。
只要您能够如期偿还欠款,通常情况下,后续不会产生过于严重的负面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银行贷款逾期属于民事纠纷范畴,您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条
在特殊情况下,确认信用卡欠款金额超出持卡人还款能力、且持卡人仍有还款意愿的,发卡银行可以与持卡人平等协商,达成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
贪污罪与其他罪数罪并罚如何进行
[律师回复] 解析:
背离职责、侵吞公款或接受贿赂等行为带来的贪腐问题,应依照法律进行多项罪行的惩罚与制裁。
这两种罪行有着本质的区别,因此必须按照刑法的明确规定,对当事人所触犯的各项罪行进行合并惩罚。
所谓贪污罪,就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通过自己职务上的便利条件,进行侵占、窃取、诈骗以及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公共财产的行为,这种犯罪的主要目的就是非法占据公共财产。
如果贪污罪的情节严重,例如数额巨大或者造成极为恶劣社会影响,则可能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而受贿罪,则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要财物,或者非法收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求利益的行为。
这种犯罪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产。
对于数项罪行的合并惩罚,法律有明确的规定。
首先,如果一个人在判决宣告之前就已经犯下了数项罪行,除了被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之外,剩余所有罪行的总和刑期应该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的最高刑期以上,由法官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管制的最高期限不得超过三年,拘役的最高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有期徒刑的总和刑期如果不满三十五年,那么最高刑期也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那么最高刑期也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其次,如果数项罪行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那么就应该执行有期徒刑;
如果数项罪行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的,或者拘役和管制的,那么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后,管制仍然需要继续执行;
最后,如果数项罪行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那么附加刑仍然需要执行,其中如果附加刑的种类相同,就可以合并执行,如果种类不同,就需要分别执行。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九条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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