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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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一、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规定,作品著作权登记一般需要一个月的时间,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作品登记证由登记机关制作,核查通过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九条

登记作品经作品登记机关核查后,由作品登记机关发给作品登记证。作品登记证按本办法所附样本由登记机关制作。登记机关的核查期限为一个月,该期限自登记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登记的材料之日起计算。

二、合作作品著作权怎么判

协作著作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合作作品共同享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1、著作权人按照各自创作的那一部分作品所应得的权利份额,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即按份共有。著作权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全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转让,但在转让时,其他按份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共同共有著作权,即共有的著作权人不划分各自对著作权所占有得份额,共同对合作作品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的著作权人在分割财产权力时,一般是平均分配

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

三、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是否需要缴费

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需要缴费。软件著作权登记,由软件著作权人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软件登记需要缴纳费用,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规定。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七条

软件著作权人可以向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软件登记机构办理登记。软件登记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初步证明。办理软件登记应当缴纳费用。软件登记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规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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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登记需要多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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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著作权如何登记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作品著作权著作权如何登记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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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的权利归属方式怎么填?图
[律师回复]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
  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表中的权利归属方式怎么填?图
[律师回复]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
  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
  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著作权质押登记有哪些步骤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著作权质押登记有哪些步骤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权质押登记有哪些程序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
第二条 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
第四条 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并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第六条 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一)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三)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四)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五)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
(六)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授权合同;
(七)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的价值评估报告;
(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第八条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九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并向出质人和质权人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第十条 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书应载明补正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
(二)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三)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
(四)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
(五)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
(六)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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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著作权怎么登记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作品著作权著作权怎么登记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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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著作权登记法规是该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著作权登记法规是该怎么规定的问题解答如下,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
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
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
三)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
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
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
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
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中国的著作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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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初始登记要怎样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商品房初始登记要怎样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商品房初始登记怎么办
(一)登记范围
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国有出让土地上开发经营的房屋的初始登记。
(二)业务流程
申请→受理→初审→复审→审批、登簿→缮证→收费、发证→归档
各环节办理时限:受理后2个工作日内移交初审,初审3个工作日,复审3个工作日,审批4个工作日,缮证3个工作日。
(三)收件资料
1、登记(询问)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宗地图(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包括审批文件、审批的建筑施工图、详规图)或者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或者房屋竣工质量合格的证明;
7、房产测绘报告书和计费表;
8、白蚁防治证;
9、房地产开发资质(复印件);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1
1、物管用房确认文件;
1
2、其他必要材料。
①土地上原有房屋拆迁(除)的,须先办理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拆迁(除)房屋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须提交查档证明和具结书。
②联合建房的,须提交产权分割协议。
(四)审核内容
1、申请人提交的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
2、申请人应与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权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备案表记载的建设单位、主体资格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上的名称一致;
3、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用途不能与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用途相冲突,房屋占地部分面积不能超出土地使用证上记载的土地使用面积;
4、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坐落、幢数、用途、层数、建筑面积符合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
5、申请初始登记的房屋坐落、建筑面积等与房产测绘报告书的记载相符;
6、申请初始登记房屋的坐落、面积与竣工备案表的记载相符;
7、应实地查看,核实申请登记的事项与实际情况一致;
8、审核人员还应当审核以下内容:受理人员选用的登记类型适当;录入的登记簿相关要素(内容)齐全、正确;应作注记的事项已作注记。
(五)收费项目和标准
1、房屋登记费(申请人)
住房:每套80元
非住房:每件550元
①住房登记当事人自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之日起超过90日未登记的,登记机关可以按照规定登记费的2倍收取登记费。
②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转让手续费(预收,转让方)
住房:每平方米3元
非住房:实际成交价的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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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怎么登记?
作品自愿登记受理的范围 以下述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无论该作品是否发表,均可申请登记 文学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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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品房初始登记要怎样办理呢,个人私房初始登记要怎样做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初始登记
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或土地复核验收通知书复印件(校对原件)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或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或建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备案章);
5、1992年7月25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按以下情况收取:
(1)2000年1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的,需提供有明确核定等级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2000年1月30日至2002年11月8日过渡期内竣工验收的,需提供有明确核定等级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
(3)2002年11月8日后竣工验收的,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
7、房产测绘成果表原件及分户平面图原件;
8、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9、1996年11月19日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须提交杭州市物业管理专项基金和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
10、规划竣工图或规划报批图加盖备案章;
1
1、住宅区配套公建项目合同履行确认书(含清单)(未进行住宅区综合验收的住宅性项目或未通过住宅区综合验收的住宅性项目);
1
2、标准地名使用证;
1
3、白蚁防治费结清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校对原件);
1
4、消防验收已申报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校对原件);
1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1
6、拆迁安置用房核查登记表,如安置房为经济适用房、专项安置用房的,还应当提交经建委同意用作安置房的批准文件原件;
1
7、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二、个人私房初始登记
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建房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结婚证明复印件(校对原件),建房人单身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校对原件)、单身声明具结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或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或建筑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备案章)等规划批建材料;
5、1992年7月25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
6、房产测绘成果表原件;
7、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8、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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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如何登记著作权
而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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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商品房初始登记该怎样办理呢,个人私房初始登记该怎样做
[律师回复]
一、商品房初始登记
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校对原件),其他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或土地复核验收通知书复印件(校对原件)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或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或建筑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备案章);
5、1992年7月25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
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按以下情况收取:
(1)2000年1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的,需提供有明确核定等级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2000年1月30日至2002年11月8日过渡期内竣工验收的,需提供有明确核定等级的《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
(3)2002年11月8日后竣工验收的,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
7、房产测绘成果表原件及分户平面图原件;
8、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9、1996年11月19日以后竣工交付使用的,须提交杭州市物业管理专项基金和用房缴交确认单原件;
10、规划竣工图或规划报批图加盖备案章;
1
1、住宅区配套公建项目合同履行确认书(含清单)(未进行住宅区综合验收的住宅性项目或未通过住宅区综合验收的住宅性项目);
1
2、标准地名使用证;
1
3、白蚁防治费结清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校对原件);
1
4、消防验收已申报备案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校对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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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1
6、拆迁安置用房核查登记表,如安置房为经济适用房、专项安置用房的,还应当提交经建委同意用作安置房的批准文件原件;
1
7、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二、个人私房初始登记
1、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申请表;
2、建房人已婚的,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结婚证明复印件(校对原件),建房人单身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婚姻证明复印件(校对原件)、单身声明具结书;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附件)或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或建筑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备案章)等规划批建材料;
5、1992年7月25日后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提交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原件;
6、房产测绘成果表原件;
7、施工许可证复印件(校对原件)(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不提交);
8、登记机构认为有必要收取的其他资料。
法定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实际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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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时间需要多长时间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结婚登记时间需要多长时间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结婚登记时间需要多久
一般而言,如果提交的资料都审核完毕后,依照实际情况而定。审核通过后,当天即可领到结婚证书了。
结婚登记程序:
对于婚姻登记机关来说,办理结婚登记程序一般是: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初审:婚姻登记机关首先会查验相应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当事人不会写字的,由当事人口述,婚姻登记员代为填写。婚姻登记员代当事人填写完毕,应当宣读,当事人认为填写内容无误,在“声明人”一栏按指纹。“声明人”一栏不得空白,也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婚姻登记机关对结婚登记申请的审查时,如发现有下列情形的,如未达法定婚龄、非双方自愿、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属于近亲的、有法定禁婚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在审查合格后,应当填写《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婚姻登记员在完成结婚证填写后,应当进行认真核对、检查,核实无误的,向当事人颁发结婚证。
二、结婚的条件
结婚条件是指法律规定的关于结婚当事人本身及双方之间的关系必须符合的条件,包括结婚必须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麻风病未经治愈或患其他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疾病的,禁止结婚。
我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法定条件,有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两个方面:
(1)结婚的必备条件有:
①男女双方完全自愿。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这是婚姻自由原则在结婚问题上的具体表现。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是指: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男女本人自愿,而不是必经父母或第三人的同意;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而不是勉强同意。
②达到法定婚龄。法定婚龄是指法律规定的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新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与当代外国的立法比较,我国的法定婚龄是较高的,这是由我国现阶段国情所决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达到法定婚龄后,有决定自己是否结婚和何时结婚的权利,由此可见,与我国古代强制早婚的必婚制比较,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实行的是倡导晚婚的允婚制。
③符合一夫一妻制原则。根据一夫一妻制原则,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需原配偶,只能是未婚者或者丧偶、离婚者。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男女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2)结婚的禁止条件。新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②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产权登记的约定时限是多长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时限是多长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天,将办理权属(包括三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出卖人支付已付房价的0。5%的违约金。
首先,理解什么是规定期限:规定期限是指买受人依法进行权属登记和取得产权凭证时间。这个期限《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承购人应当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已作了明确规定。
第二,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申请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登记机关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即出卖人申请初始登记行批一个月内完成,买受人申请权属转移登记一个月内也可以完成。注意这里申请初始登记和转移登记的和,并不是或。因此和60天是对上号的。
第三,建设部《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附件一《办理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办事期限及必收要件一》初始登记办事期限规定是5个工作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亦是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日之内出卖人要将办理权属登记必备材料交给买受人,此期间当已包含了前置条件——即出卖人初始登记成立,随附通知,结清房款,开具有关证明资料等义务履行完毕,为此,随附通知时间,从上列规范可知,其是买受人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90天的办证期限之内履行,因为,出卖人初始登记报件时间是商品房交付之日起60天,而行批初始登记办证期限规定为5个工作日,那两项相加法定时间不超65天,也就是说,随附通知最迟应当在买受人办证规定期限届满之前,是不言而喻的,并且在时间上比较其也完全具有可操作性。否则,在初始登记和转让登记之间相差25天的技术设置便失去必要性。
第四,需要澄清的一个情况,就是出卖人初始登记的资料报备并不必然等于初始登记成立,如出卖人因维修基金迟缴或绿化面积与设计规划不符或擅自更改建设图纸设计进行建设等,致未能在5个工作日取得登记,理解示范文本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约定为出卖人向登记中心报备材料之日就是完成办证环节中所有责任之日,显然是片面的,因为,这个界定点,既不是初始产权登记完成之日也不是告知买受人办证之日,仅是初始产权登记报备日,如果出卖人申报未获审核通过是因其建设中违规、违法行为而被拖延,但只要在规定期限之内进行报备,那就与出卖人责任无关?再者,如果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出现合同争议面积等问题,那又叫买受人如何办证?这能得出买受人要自担出卖人初始登记中房地产部门收件受理单开具之后的所有责任?所以,将资料报备等同于初始登记成功,等同于出卖人在办证环节中责任界定点,显然是减轻、规避出卖人在权属转让之中责任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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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
一、更正登记
更正登记是彻底地消除登记权利与真正权利不一致的状态,避免第三人依据不动产登记簿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的物权
(一)更正登记的三个条件
1、不动产登记薄出现登记错误(包括权利主体、内容、客体错误)。
2、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更正申请。
3、登记名义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申请人确有证据证明登记错误。
(二)更正登记的办理与效力
1、符合更正登记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当办理更正登记,消除错误登记。
2、以更正后的登记确定不动产物权的归属与内容。
二、异议登记
异议登记是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提出异议并记入登记簿的行为,
(一)异议登记的两个条件
1、利害关系人未能办理更正登记。
2、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申请。
(二)异议登记的办理
1、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登记的申请时,登记机构应办理异议登记。
2、异议登记不当,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
(三)异议登记的效力
1、减损错误登记的公信力,阻碍善意取得的发生。
2、申请人在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异议登记失效。
3、若登记名义人为真正的物权人,真正物权人之处分行为不受异议登记的影响。
三、预告登记:
指为了保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为内容的债权请求权,而以该债权请求权为对象的登记。
(一)预告登记的种类
1、商品房预售登记
2、在建工程抵押的预告登记
3、抵押权顺位的预告登记
(二)预告登记的效力
1、办理了买卖(赠与)合同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的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预告登记在下列两种情形下自动失效,即使没有涂销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亦不再具有前述效力:
(1)债权消灭;
(2)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本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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