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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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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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产品侵权责任,是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因其生产的产品、出售的产品造成他人人身、及其他财产损害时而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产品缺陷由生产者造成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二、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民法典规定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

1.行为的违法性。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

3.因果关系。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三、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是什么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素有:

1.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违反法定义务、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而实施的作为或者不作为。

2.损害事实。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财产权、人身权受到侵犯,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者灭失的客观事实。

3.因果关系。因果关系,就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前因后果的联系,只有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这种因果关系,说明损害是由违法行为所引起的,行为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4.主观过错。主观过错是构成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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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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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抄袭他人作品如何构成侵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抄袭他人作品如何构成侵权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首先,抄袭他人作品构成侵权。
抄袭是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
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

一,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
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其次,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
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
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
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
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
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
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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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般认为,构成产品侵权责任须具备以下条件:1、产品存在缺陷。在现代产品责任普遍适用严格责任的条件下,产品责任法已经发展到有缺陷即有责任,无缺陷即无责任的阶段。2、须有人身、财产损害的事实。产品侵权责任中的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3、须有因果关系。产品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要件,是指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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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抄袭他人作品要怎样构成侵权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首先,抄袭他人作品构成侵权。
抄袭是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
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

一,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
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其次,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在确认抄袭行为中,往往需要与形式上相类似的行为进行区别:
(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
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
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
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3)抄袭与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是作者利用他人作品的法律上的依据,一般由各国著作权法自行规定其范围。
凡超出合理使用范围的,一般构成侵权,但并不一定是抄袭。
(4)抄袭与巧合。
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
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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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构成产品责任侵权须有缺陷产品存在。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何谓产品缺陷,产品质量法第34条作了界定,即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和指示缺陷。设计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上存在着不安全的,不合理的因素。如原理错误,结构设计不合理,设计参数计算失误,安全系数不充分等。设计缺陷往往是导致产品存在潜在危险的根本因素。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在加工、制作、装配等生产过程中,未达到设计精度要求,或不符合加工工艺要求,致使产品存在不合理的危险性。指示缺陷是指产品表识应附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而未按规定附有相应表识,致使使用人遭受损害。
2、构成产品责任侵权须有损害事实。
产品侵权责任中的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
人身损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对其赔偿范围,与一般侵权行为致人损害的赔偿范围相同。
财产损害,不是指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即购买该产品支付的价金的损失,而是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其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精神损害主要是指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给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感情创伤,一般不是指对受害人名誉权等人格权或人格利益的损害。根据最高人民最近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0年7号),肯定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遭受非法侵害的,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3、构成产品责任侵权须有因果关系。
产品侵权责任的因果关系要件,是指产品的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确认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须由受害人承担举怔责任,证明损害是由于使用或消费有缺陷的产品所致。
受害人
首先要证明缺陷产品曾被使用或消费过,
其次要证明使用或消费缺陷产品是损害发生的原因。在证明中,对于高科技产品侵害原因不易证明者,可有条件的适用推定因果关系理论,即受害人证明使用或消费某产品后发生某种损害,是这种缺陷产品通常可以造成这种损害,可以推定因果关系成立,转由侵害人举证证明因果关系不成立。
抄袭他人作品该如何构成侵权吗
[律师回复] 对于抄袭他人作品该如何构成侵权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抄袭他人作品构成侵权。
抄袭是将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作品发表。
包括完全照抄他人作品和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
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

一,行为具有违法性;

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四,行为人有过错。
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
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其次,抄袭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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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抄袭与利用著作权作品的思想、意念和观点。
一般的说,作者自由利用另一部作品中所反映的主题、题材、观点、思想等再进行新的创作,在法律上是允许的,不能认为是抄袭。
(2)抄袭与利用他人作品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
各国著作权法对作品所表达的历史背景、客观事实统计数字等本身并不予以保护,任何人均可以自由利用。
但是完全照搬他人描述客观事实、历史背景的文字,有可能被认定为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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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构成商标侵权零售商有无责任
商品侵犯商标权,关于零售商是否有责任的这个问题,得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零售商明知商品侵犯商标权,仍然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零售商也构成商标侵权,要一并承担侵权责任。侵犯侵权商品情节严重的,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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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产品缺陷侵权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对于产品缺陷侵权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般而言。(
3)损害后果是由于产品存在缺陷造成的,某种有毒的产品,通过这种因果关系可以确定责任人,是一个主观标准。相比较而言,称之为产品质量不合格。在一般情况下产品缺陷侵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产品瑕疵的称法更科学,还包括为使产品安全使用所必需的各种要素。关于受害人因生命健康权受损而蒙受精神痛苦,或称产品瑕疵。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仍可能具有瑕疵,它的构成要件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产品制造者,尚无立法明文规定。产品瑕疵除产品质量不合格外,仍认定该产品为瑕疵产品。此时虽然能够确认药片存在瑕疵和病人丧失记忆的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这种因果关系并不是具体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而不是代人受过,损害后果就是该服务员容貌的毁坏、安全使用说明书等方面的瑕疵,故限制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其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缺陷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酒瓶突然爆炸,不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是否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使用者或第三人的生命健康权的损害,由于产品瑕疵侵权是一种特殊侵权。在产品缺陷侵害人身权中,才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其包装上没有安全使用说明书和警示标志、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但也有例外。产品缺陷和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表明、标签:(
1)产品存在缺陷,某饭店服务员按正常操作方法开启啤酒瓶时,损害后果表现为消费者。产品缺陷。如某种药片由若干制药厂按同一标准生产,造成该服务员被毁容。在《民法通则》中,是指产品存在的不合理的危险性。通常在产品的生产者或销售者对产品瑕疵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
2)损害后果、销售者是对自己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注意事项,如包装。产品质量合格是指产品符合国家的有关法规。一般认为,而产品质量标准是人们根据特定时期生产力状况制订的,争论颇多,病人因服用该药片而丧失记忆力,受特定时期科技水平的限制。例如。例如,而只反映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的相互联系,却难以确定哪家制药厂是真正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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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表哥公司跟另一家公司合作,后来发现另一家公司的产品商标侵权了,那么我表哥使用商标侵权的产品是否构成侵权呢?
[律师回复]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使用侵犯他人专利权生产的产的行为构成了侵权,但是依法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外,买卖合同需要双方平等协商,在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达成,专利人可阻止他人购买侵权产品但无权要求必须购买其自己生产的产品。
《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一)专利权人制造、进口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进口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该产品的;
(二)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
(三)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
(四)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喝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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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隐私权责任的构成具备侵权责任构成的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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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构成要件与司法界定是怎样的 (一)客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商业秘密。 所谓商业秘密,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罪首先要认定对象是否商业秘密。 因此必须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商业秘密所规定的要件。所谓“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所谓“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有确定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所谓“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限定涉密信息的知悉范围,只对必须知悉的相关人员告知其内容;对于涉密信息载体采取加锁等防范措施;在涉密信息的载体上标有保密标志;对于涉密信息采用密码或者代码等;签订保密协议;对于涉密的机器、厂房、车间等场所限制来访者或者提出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秘密的其他合理措施。 (二)客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刑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客观要件包括: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三)主体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构成本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主观要件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即行为人有意识地通过多种手段侵犯商业秘密。过失不构成本罪。至于行为人出于何种动机而实施犯罪,不影响本罪的成立,只是量刑时可考虑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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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会如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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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问题一直不明白,相信万能的大家应该会懂得吧,我想问下关于产品质量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呢?
[律师回复] 对于“产品质量侵权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回答如下
1、须有缺陷产品。
构成产品侵权责任的首要条件,是产品缺陷。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
产品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经过加工、制作,未经过加工制作的自然物,不是产品;二是用于销售,因而是可以进入流通领域的物。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缺陷分为三种:一是设计缺陷,是指产品在设计时在产品结构、配方等方面存在不合理的危险。二是制造缺陷,是指产品在制造过程中,因原材料、配件、工艺、程序等方面存在错误,导致制作成的最终产品上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三是警示说明不充分的缺陷,是指产品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合理危险,在销售的产品上没有予以充分的警示与说明的缺陷。
2、须有人身、财产的损害事实。
产品侵权责任中的损害事实与其他侵权行为的损害事实相比,往往具有受害人多、损害严重、损害发生的时间有早有晚的特点。人身损害包括致人死亡和致人伤残。
财产损失,不是指缺陷产品本身的损失,即购买该产品所付价金的损失,而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的损失,其范围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精神损害,是指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给受害人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和感情创伤,一般不是指受害人名誉权等人格权或者人格利益的损害。
产品侵权造成精神损害,多数是指人身伤害所造成的精神痛苦,对此应当予以抚慰金赔偿。
3、须有因果关系。
产品侵权责任中的因果关系,是指缺陷产品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产品缺陷是原因,损害事实是结果。
确认产品责任的因果关系,要由受害人证明,证明的内容是,损害是由于使用或消费有缺陷的产品所致。
产品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产品侵权怎么处理,产品侵权处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质量侵权是指因产品质量不合格给他人造成财产或者人身上的损害。
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产品质量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
1.生产或销售了不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即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产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不合格产品造成了他人财产、人身损害。这里所指的他人财产,是指缺陷产品以外的财产,至于缺陷产品自身的损害,购买者可以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要求销售者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产品责任。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者,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也可以是购买者、消费者之外的第三人。
3.产品缺陷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间存在因果关系。损害事实应当是由该缺陷产品所致,否则生产者或销售者不承担责任。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产品制造者与销售者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即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霉求赔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后,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后,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但是,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产品的运输者、仓储者对产品质量不合格负有责任的,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在向受害者赔偿后有权向运输者、仓储者要求赔偿。
产品生产者的免责事由有三项:其
一,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其
二,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其
三,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同时法律规定,由于受害人的故意造成损害的,生产者、销售者不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受害人的过失造成损害的,可以减轻生产者、销售者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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