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抢劫罪判十年多久可以出来
判刑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考虑刑期折抵、减刑、假释等情况的,原则上就是坐满十年牢才能出狱,但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减刑条件的罪犯是很少的,在监狱服刑的人有谁不想减少刑期早点出狱。因此,对于在实践中,被判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的坐牢时间正常情况下是坐不满十年的,至于具体要坐几年牢才能出狱,需要根据罪犯在监狱的实际情况而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判决前被先行羁押的,羁押一天折抵刑期一天。其次,罪犯在执行刑罚期间遵守规定、接受改造、有悔过表现或是有立功表现,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需要注意的是,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罪犯。至于刑法规定的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在缓期的两年内无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的法条,不属于减刑,死缓减为无期徒刑之后,则属于减刑。而所谓的有重大立功表现,在刑法第七十八条中有规定,如:罪犯阻止了其他人的重大犯罪活动的、举报他人确实存在的重大犯罪活动的、有舍己救人行为的、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等等,具有该条款规定的情形的,对该罪犯应当减刑。具体减刑多少,应当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
法律规定了减刑的条件,那么是不是只要罪犯一直有减刑的情形,就可以无限度地减刑,用最快的时间出狱呢?答案是否定的,要是真的这样,那么刑法就失去了一定的威慑力以及不能实现其预防犯罪的目的,不难想象,若对减刑没有限度,每个人犯了罪进监狱,经过减刑很快又出狱,这对社会没有好处。因此,刑法对减刑做了限度的规定,即规定了犯罪分子经过减刑了的实际的执行刑罚的最低刑期。满足减刑条件的,刑期在无期徒刑以下的,实际的执行期限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一半;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判处死缓后减为无期徒刑的最少不能少于二十五年;判处死缓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最少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抢劫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劫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但是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
(二)客观要件
1、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立即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其它侵财犯罪形式的最显著特点。
2、抢劫罪的暴力,是抢劫犯罪人采取对被害人的身体以打击或强制等形式,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达到劫取并得到他人财物的目的。暴力这种方式必须在取得他人财物的当场实施。如果使用了暴力但是未当场获取财物或者是在劫取财物之后又出于其他动机伤害被害人的,则都不属于抢劫中的暴力,构成犯罪的应以其他罪定罪量刑不能以抢劫罪定罪。
3、抢劫罪的胁迫,是指对被害人以当场实施暴力形式相威胁,在精神实施压力,从而使其产生恐惧害怕心理而不敢反抗,而任其抢走财物或者被迫交出财物,胁迫的内容是当场对被害人施以暴力。胁迫是抢劫行为人有意识地给被害人施加精神上的压力,目的是为了使被抢人产生恐惧,不敢进行反抗,而为其劫取财物创造条件。至于胁迫的方式多种多样,有的是语言,有的是动作,有的还可能是利用特定的危险环境进行胁迫。
4、胁迫必须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如果不是向被害人当面发出,而是通过其它方式让被害人得知,则亦不是本罪的胁迫。至于暴力指向的对象,一般是被害人本人,但也可以是指向被害人的女儿、父母、妻子等亲属。不过,这些亲属必须在现场,可以成为抢劫行为人直接使用暴力伤害的对象。如果胁迫不成或遇有反抗,就会立即转化为暴力抢劫。抢劫行为人必须是在胁迫的当场取得财物,如果不是在当场取得财物而是限期交出财物,则不是抢劫罪的胁迫。
5、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当场是否实际采取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为标准,不是以其事先预备为标准。
6、抢劫罪的侵犯对象,是属于国家、集体、个人所有的各种财物及他人人身权利。由于抢劫罪是当场劫取财物,因此在实践中被抢劫的财物只限于动产。非法侵占不动产的,不属于抢劫罪。如果采用暴力方法把不动产部分分离而抢走,这部分则就成了动产,那么也应构成抢劫罪。
(三)主体要件
抢劫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
(四)主观要件
抢劫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抢劫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因为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不构成抢劫罪。
三、抢劫罪与抢夺罪区别是什么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客观行为不相同:
(1)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
(2)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客体不完全相同:
(1)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
(2)而抢夺罪则一般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犯罪后果要求不同:
(1)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4、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
(1)抢劫罪是希望或准备以武力或类似性质的力量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是希望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无法反抗的情况下取得财物;
(2)而抢夺罪是以突然取得财物的故意实施的,是希望通过趁被害人不备而取得财物,而不是希望通过武力威吓迫使被害人失去财物。
抢劫罪判十年多久可以出来,对于判刑十年的罪犯,在极致的情形下五年就可出狱,但这只是理论上,实践中一般提前两年或三年出狱的占多数。判刑十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考虑刑期折抵、减刑、假释等情况的,原则上就是坐满十年牢才能出狱。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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