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自行到律师事务所找律师辩护,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可以由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二、涉嫌故意杀人罪找律师辩护的费用是多少?
涉嫌故意杀人罪找律师辩护的费用主要和以下因素有关: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三、涉嫌故意杀人罪律师辩护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1、以事实为依据。
律师提出观点要以事实为依据,不能仅以被告人的辩解、家属的意见、只言片语、道听途说为依据。
2、以法律为准绳。
律师要有规范意识,主动寻找依据,而不是想当然。程序及实体: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司法解释、会议纪要、司法政策。
3、必须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诚实守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公平竞争;自觉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四、不作为故意杀人罪有哪些情况
不作为故意杀人罪属于不作为形式的犯罪中的一种,所谓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实施并且能够实施某种积极的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应该做也能够做而未做的情况。不作为客观方面需要具备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构成犯罪的不作为的前提。特定义务一般有三个来源,一是法律明文规定的特定义务;二是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要求履行的义务;三是由行为人先行的行为而使法律所保护的某种利益处于危险状态所产生的义务。
2、行为人有履行特定义务的实际可能性而未履行;如果行为人虽有某种特定义务,但由于某种原因而不具备履行该项义务的实际可能性,则不构成犯罪的不作为。
3、行为人未履行特定义务的不作为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即不作为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对于涉嫌故意杀人罪的犯罪嫌疑人来讲,在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只能找律师辩护,但故意杀人罪的定罪证据确实充分的,不能通过辩护律师逃避法律制裁。以上就是关于涉嫌故意杀人罪辩的相关介绍。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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