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贩卖假毒品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
实践中,贩卖假毒品一般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行为人故意以假充真或者明知是假毒品而贩卖获利;另一种是行为人完全不知是假毒品,以为是真的毒品而予以贩卖。
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道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需要注意,贩卖毒品罪贩卖的物品必须是毒品,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贩卖毒品罪是故意犯罪,成立本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实施的是贩卖毒品的行为,并且将毒品贩卖给他人。如果行为人对毒品缺乏认识,将无法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量刑主要看数量和种类。除了可能判处死刑案件,一般案件原则上是不考虑纯度折算,就以查获的数量作为定罪量刑的依据。也即同样是100克海洛因,不管是纯度50%,还是纯度5%,并不会折算纯度计算数量,都是以100克的数量判15年的。但实践中,对于纯度极低的新型毒品案件,也有考虑纯度予以轻判的。
贩卖的变形:用毒品支付劳务报酬、偿还债务或换取其他财产性利益的,构成贩卖毒品罪,用毒品向他人换取毒品,并用于贩卖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二、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怎么认定
贩卖毒品犯罪行为的着手,即贩卖毒品产生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性,为行为人携带或行为人指使第三方携带毒品,到达双方指定的交易地点。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标志应为毒品完成交付。为贩卖毒品而非法收买毒品以及仅就毒品交易达成合意,并未产生法益侵害的现实危险性,其犯罪形态应当认定为未遂。
三、贩卖毒品罪认定犯罪预备的8种情形
1、初步接洽购买毒品,约定试毒前被抓获,成立犯罪预备
2、达成购买合意,交付毒品样品及收取购毒款的行为,系犯罪预备
3、已联系购毒者但未达成购买合意,该部分毒品成立犯罪预备
4、被告人指使同案犯去某处与上家交易购买毒品,同案犯在交易地点(未见卖家)被抓获,被告人成立犯罪预备
5、初步商谈试毒后达成合作意向,买家被抓获后在侦查机关控制下提出交易(数量引诱),被告人被约出与买家商谈交易事项时(无备货)被抓获,成立犯罪预备
6、为了贩卖毒品收取托购人预付的毒资,但还未着手联系代购涉案毒品,系犯罪预备
7、达成贩卖合意,收取毒资后因找不到毒品货源而将钱退还买家,认定犯罪预备
8、以贩卖为目的联系购毒,后因吸毒被传唤交代贩毒事实,成立犯罪预备
贩卖假毒品是否构成贩卖毒品罪?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是否知道自己贩卖的是假毒品,如果不知道,那么实施贩卖行为的,一般是认定为贩卖毒品罪的未遂,此时就是构成贩卖毒品罪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点击页面下方的按钮,直接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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