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集资诈骗普通业务员怎么判?
1、集资诈骗案件的普通业务员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实施了非法集资的行为不一定判刑
参与非法集资,只有同时召集其他人员参加数额较大的情况下,才会被判刑。如果是自己参与非法集资,那么属于非法集资的受害者,不属于犯罪,不需要判刑。
非法集资罪和集资诈骗罪的区别包括行为的目的不同、行为方式不尽相同、侵犯的客体不同等。
1、行为的目的不同。
集资诈骗罪的行为人必须具有非法占有所募集的资金的目的,包括据为已有、据为单位或者他人所有。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则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是通过非法吸收、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而用于营利活动,以牟取暴利。实践中,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区分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关键。
2、行为方式不尽相同。
非法集资罪是使用诈骗方法,即使用捏造事实、编造谎言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众财物,而集资诈骗罪则不要求必须使用诈骗方法,哪怕是以真实的方法来吸收公众存款,也可以构成集资诈骗罪。
3、侵犯的客体不同。
非法集资罪主要侵犯的是公司财产的所有权,而后者主要侵犯的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非法集资诈骗的数额并不是量刑的唯一依据。
非法集资行为可以两次立案,这个行为属于犯罪行为,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这两种罪名都是刑事犯罪,需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非法集资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方式不同,行为的目的不同,所产生的后果不同,法律概念也不相同。
三、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犯罪地包括哪些?
1、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主要犯罪地包括非法集资活动的主要组织
(1)策划、实施地,集资行为人的注册地、主要营业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集资参与人的主要所在地等。
(2)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应当在协调确定或者指定案件主办地立案侦查的同时,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参照前款规定,确定主要犯罪地作为案件主办地,其他犯罪地作为案件分办地,由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负责起诉、审判。
2、办理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如果多个公安机关都有权立案侦查的处理办法:
一般由主要犯罪地公安机关作为案件主办地,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和移送审查起诉;由其他犯罪地公安机关作为案件分办地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本地区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和移送审查起诉。
实施集资行为之前若是没有获得批准,那么该集资行为就属于违法集资。集资的数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则可能会被认定为犯了集资诈骗罪。对集资诈骗普通业务员怎么判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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