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可以现先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会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即孩子愿意跟谁,谁就是抚养权人。
2、若是因一方有过错而离婚的,孩子会判给没有过错行为的一方。夫妻一方的过程行为明显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一旦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过错方显然会对孩子的身心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人民法院如果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就会将抚养权判给没有过错行为的一方。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二、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有哪些
1、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抚养费主要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总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增加或降低。
4、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的方式确定,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要按时的支付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能独立生活为止,具体支付的方式父母双方可以协商确定。阅读了本篇文章,如果起诉离婚如何争夺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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