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偷盗公司财物怎样判罚?
偷盗公司财物根据盗窃数额大小判罚,盗取公司财物构成盗窃罪的,依据盗窃财物数额和情节处罚,量刑标准如下:
(1)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二、盗窃罪中多次盗窃特征是什么?
1、“多次盗窃”中的每一次窃取的财物价值都没有达到普通盗窃罪所要求的“数额较大”标准,这是“多次盗窃”的重要特征。如果有一次达到这个标准了,就解决了定罪的问题,也就不会存在“多次盗窃”的问题。
2、“多次盗窃”的累计数额可以达到“数额较大”但不要求必须达到这个标准。“多次盗窃”考量的是“多次”,反映的是行为人盜窃习性和主观恶性。尽管每一次都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累计数额也不要求必须达到,但并不排除累计数额达到“数额较大”。
“多次盗窃”在盗窃罪评价顺序中属于兜底类型。前面讲过,盗窃罪一共分为五种类型。盗窃行为发生以后,我们首先要考虑够不够普通盗窃罪,即数额型盗窃罪。如果满足了“数额较大”标准,定罪问题就解决了;如果不能进入普通盗窃罪,则按这样的顺序进行考量:“入户盗窃”“扒窃”“携带凶器盗窃”。只有在均不能构成这四种类型盗窃罪的情况下,才考虑是否构成“多次盗窃”。
所以,“多次盗窃”中每次的盗窃行为是除了数额较大、入户盗窃、扒窃和携带凶器盗窃以外的一般违法行为。“多次盗窃”之所以入罪,正是因为由多次“一般违法行为”的量变转化为质变。
三、盗窃未遂影响多次盗窃的认定吗?
盗窃未遂不影响“多次盗窃”的认定。“多次盗窃”反映出的是由于盗窃成性而对社会的危害,而不以是否既遂为评判标准。这是学界的共识。五是“多次盗窃”包含两年内因盗窃受过的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依据《刑法》的规定,盗取公司财物构成盗窃罪的,依据盗窃财物数额和情节处罚,例如,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偷盗公司财物怎样判罚,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中给出了明确的解答,现实生活当中,若是盗窃他人的财产,数额达到较大程度,应当严格的根据他人的财产价值来判决。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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