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诈骗数额确定量刑标准。如果未满十八周岁的,从轻或减轻处罚,从轻减轻的幅度由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确定。《刑法》对诈骗罪的处罚。
2、关于刑事责任的承担上,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仅仅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诈骗不属于上述犯罪,14-16周岁之间犯诈骗的不负刑事责任,当然14周岁以下犯诈骗更不需要。
对于16周岁至18周岁之间未成年人,犯诈骗的,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由于属于未成年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对于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犯诈骗的、16周岁以上由于诈骗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虽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对于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只是对于14周岁至16周岁之间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对于16周岁至18周岁初次违反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二、网络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实施网络诈骗行为的,诈骗财物金额达到3000元,即符合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标准,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如果在网络上发布诈骗信息,网页浏览量达到5000次以上的,即使行为人并未实际取得财物,也构成诈骗罪未遂,应当立案追诉,量刑标准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网页浏览量达到5万次以上的,但是并未实际骗得财物,则属于诈骗罪中的其他严重情节,也构成诈骗罪未遂,量刑标准相应提高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网络诈骗立案的法律依据
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实施诈骗,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年内多次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未经处理,诈骗数额累计计算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
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骗得财物的,以诈骗罪(既遂)定罪处罚。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具有上述情形,数量达到相应标准十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可知,学生参与网络诈骗判刑一般会减轻判处,未满14周岁的不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上述文章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有关于学生参与网络诈骗怎么判刑的问题,如果您对此问题还存有疑问,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可在线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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