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出家丈夫可以提起离婚吗
妻子出家丈夫可以提起离婚的。且如果妻子出家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离婚,应共同订立离婚协议,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即可领取离婚证。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经调解无效,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即可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妻子有病丈夫提出离婚怎么处理
妻子有病,丈夫提出离婚,妻子可以同意也可以不同意,我国婚姻自由,离婚也自由。如果最终离婚的话,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离婚夫妻协议财产给子女可以吗
离婚夫妻协议财产给子女,是可以的,属于赠与行为。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民法典》第二百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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