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回起诉的诉讼费减半收取,这在现行法之中有明确的规定。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2、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负担的决定。
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对当事人有新的证据推翻原判、裁定的再审案件或对自己未上诉已生效的判决、裁定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人负担;
3、双方当事人都有申请再审的案件,诉讼费按照败诉方负担原则确定。
再审案件的原审诉讼费负担,由法院根据诉讼费负担原则重新确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民事案件原告或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被告改变或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撤诉,法院准许的,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4、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债务人对督促程序(如支付令)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二、民事案件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民事支持起诉案件流程具体如下:民事案件起诉具体为法院在收到公民、单位提出的起诉状后的七日内立案,然后进入案件受理阶段,在这个阶段,被告可以答辩、法院需要确定开庭审理的日期,之后法院需要对案件进行调查、并开庭审理、宣判。
1、立案
去被告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起诉,申请立案,材料齐全,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7天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7天内裁定不予受理并通知当事人。(带好相关身份证件及副本,证据及副本,起诉书等,审核通过后法院开发票交诉讼费)
2、案件受理阶段
立案庭将卷宗材料移交承办人,送达起诉书,指定答辩、举证(委托律师的可由律师代为举证,需要写委托代理书),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做审理前准备工作。
3、调解
处理民事案件以调解为主。凡可以调解解决的,就不要用判决,需要判决的,一般也要先经过调解。处理离婚案件,必须经过调解,调解要尽量就地进行。
4、开庭审理
通过开庭审理,审判人员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的事实进行客观的认定,对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核,分清是非责任,对民事案件作出公正的处理,实现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
宣判查清了争议的事实,可以当庭宣判;由于某种原因不能当庭宣判的(比如合议庭需要另行评议的,案件需要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也可以另行指定日期宣判。
5、执行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一般应由第一审人民法院负责执行。若对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拒不执行,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6、申诉与再审
当事人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不服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可以提出申诉。各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应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另行组织合议庭进行再审。
三、诉讼请求被驳回有新的证据可以重新起诉吗?
1、诉讼请求被驳回有新的证据可以重新起诉。
(1)因证据不足被驳回诉讼请求后,当事人所提供的新证据满足是在庭审结束后形成,且可以据此另行起诉的条件时,法院可以新立一个案件进行处理。
(2)适用“一事不再理”原则有一个前提,即前后两个案件的法律关系相同,而当事人提供原审庭审结束后形成的新证据的案件,与原审案件审理所认定的证据不同,所认定的法律事实就不相同,自然法律关系也不一样,因此后一个案件应当按新案处理,也就不存在违背一事不再理原则和对原审既判力破坏的问题。
2、驳回诉讼请求适用于以下范围:
(1)请求保护的实体权利未受到侵害或虽然受到侵害,但所造成的损失已由侵害人填补。
(1)与他人未发生争议或虽然发生争议,但争议已经解决。
(3)放弃实体权利,如已过诉讼时效等。
(4)被告不适格。对于上述前三种情况判决驳回诉讼请求已形成共识,对后一种被告不适格,是驳回起诉还是驳回诉讼请求在司法实务中存有很大争议。
在案件审结之前,法院若是收到了原告提出的撤诉申请,法院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判断是否同意撤诉。若案件可以撤诉,诉讼费用会减半收取。如果对撤回起诉的诉讼费怎么收取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