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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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什么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一、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什么

民法典》规定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财产纠纷什么能起诉

离婚财产能起诉的纠纷:

1,登记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条件吗

男方起诉离婚有限制条件,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孕妇和女方以及孩子的合法权益。在婚姻存续期间,女方怀孕意味着对家庭有更多的付出,并且怀孕的一方独立生活能力减弱,所以需要进行额外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什么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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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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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可以代替原告撤诉吗,撤诉原告可以代替原告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原告可以向人民撤诉,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若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的,人民不予准许,还会按照具体情况作出相应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将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原告向申请撤诉,准许后将做出准予撤诉的民事裁定书,该案就会进入结案程序,经过内部结案、归档等程序后,该案件的档案由档案室保管,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申请查询。
申请撤诉,即原告在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之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提出撤回其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人民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裁定。
人民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条
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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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被告反诉原告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法律性质不同。反诉属于请求权的范畴;反驳则属于抗辩权的范畴,如在一合同纠纷中,原告请求被告支付货款,如被告证明原告违约,不产生付款义务则为反驳,如被告请求原告赔偿因原告违约而给其带来的经济损失,则为反诉。

二,性不同。反诉是一种的诉讼请求,反驳则不具有诉讼性质,不主张的请求和权利。反驳仅是对原告请求和理由的简单、直接否定,不构成的诉,反诉与本诉既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且即使本诉的撤回也不影响反诉部分的审理;而反驳必须依存于本诉,而且无论如何抗辩,都不能产生新的请求。
第三、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提起;而反驳则可以在一审、二审、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提出。
第四、对抗方法不同。反驳是直接否认对方的权利,是一种消极的防御方法,只是证明原告的诉讼不能成立或不能全部成立,请求判决原告败诉或部分败诉,并不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不对原告主张什么权利。反诉则是一种积极的进攻方法,被告不是直接否认原告的权利而是提出了自己的诉讼,而且还要求判决自己胜诉,支持自己的诉讼。如原告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被告以原告亦有一定过错抗辩,即为反驳。经审理属实的,可直接从原告请求的数额中扣除。而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合同或侵权责任,被告以另一法律关系的事实和理由提出原告对被告负有债务,要求抵销原告诉讼请求的,属反诉。
第五、作用不同。反驳只能使原告请求全部或部分不成立而败诉。反诉则起抵销、吞并和推翻原告请求甚至达到反给付的作用。
第六、处理方式不同。反诉原则上应与本诉合并审理,但如合并审理不利于案件的及时处理,也可以分案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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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原告起诉离婚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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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起诉原告,保全原告的手续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诉讼保全原告还要提交什么材料 当事人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交一式二份,提供原件核对): (1)受理案件通知书复印件; (2)诉讼财产保全申请书(个人签名、单位盖章); (3)担保财产所有权人出具的担保函(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案外人必须亲自到签名); (4)担保财产的权属证明,如: 房产担保须提供: A.房产证复印件复印件 B.房地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该担保房产无查封、无抵押证明; 汽车作担保的须提供: A.行驶证复印件, B.车管部门出具的该担保汽车无查封、无抵押证明; 银行存款作担保的须提供: A.银行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B.开户银行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存款证明书。 (5) 担保财产的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民事状; (7)授权委托书; (8)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9) 申请保全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地产权登记表、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销合同等); (10)当事人申请冻结银行存款的,须提供具体银行账号、开户行; (11)当事人申请查封、扣押机器设备、货物等物品的,必须提交该物品的准确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情况等,并根据的要求承担查封、扣押物品的保管责任。 (12)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13)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财产保全的条件 诉讼前的财产保全,是指人民在受理前,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诉讼前的财产保全应具备两个条件: 1、必须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人民驳回申请。 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人民应当事人申请或者主动依职权,对当事人的财产或争议标的物采取强制保护措施的诉讼保障活动。司法实践中,人民基于国家赔偿的压力,一般不会主动地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诉讼中的财产保全只有一个条件,即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对诉讼中的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提供担保,由人民作出决定;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而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那么人民将驳回申请人的申请。 三、公司逃避债务的行为有哪些 1、利用公司分立方式规避债务 在原企业基础上分设若干新企业,改制时,将原企业的有效资产划转到新企业,债务保留在原企业,原企业并不破产关闭或注销,而是留下一副空架子来 应付债务。或者说在改制时,由企业集团公司将债务留下,却设法将有效资产转移给子公司,集团公司仅变为一个管理机构,不再直接从事经营,而以前所有的债务 都由集团公司来承担。 2、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规避债务 有些企业将全部资产租赁给一个新成立的公司、其它单位或个人,原企业骨干人员随之转移到新企业去上班。如果承包、租赁给个人,作为贷款物资保证 的企业资产不断减少,这些个人对贷款的本金利息不负任何责任,企业在最后破产无法实现的情况下,便通过变卖设备和土地的办法获得资金,但在转让中却往往并 不安排偿还贷款,造成实际上的规避债务。 3、利用对外投资方式规避债务 经营者将企业主要的生产设备、厂房、楼宇等有效资产抽逃,投资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把债务和不良资产留在原企业。结果新公司有资无债,原企业有债无资,只剩一块牌子,一个法定代表人承担债务。等到债权人索债时,对于所欠贷款,企业已经丧失实际的偿还能力。 4、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规避债务 企业在有关部门和个别金融性机构的配合下,先成立一个新公司,看似与原企业无任何关系,由部门或金融性机构给新公司一笔款项启动,新公司则另行 选址建厂,同时以低价购买老企业的设备和有效动产,货款转而归还该部门或金融性机构,原企业仅留厂房可以出租,租金作为职工作安置费,而且还可将安置费投 资入股新企业。这样一来,新老企业、职工个人和有关部门、个别金融性机构“各得其所”,只苦了那些被蒙在鼓里的其他债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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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审原告反诉被告需要什么条件
主要有以下几个条件,第一这件事情具有双面性,第二提出的观点具有对抗性,第三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达到这些主要条件方可反诉。之所以在这个诉讼程序中提起反诉,是为了抵消或者吞并原告的诉讼请求,以维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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